下图是清末民间的一张典妻契,王某把老婆用来作扺押换取银两,这种男人还有得救吗? 大清宣统二年,王某欠150两白银,把妻子陈氏典押给李某3年,3年之后,王某还要拿20两银子赎妻,如果他拿不出来,妻子就是李某的妻子了。 典妻又叫租妻,但两者有细微的区别,一般情况下,时间短的叫租妻,时间长的叫典妻。典妻实际上是把女性的生殖能力、劳动能力作为商品出租,典当以换取金钱。 在古代,典妻要立下字据,双方签字画押形成契约,同时要有中间证人。有的契约上面还要写明出典的价格、年限以及出租期内不得与原夫同居,所生子女归受典者所有等等。 小编在想,像王某这样典妻3年,陈氏可能为李某生下孩子,如果王某到期领走妻子,孩子尚在襁褓,女人被迫要与孩子强行分开,这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怎么忍心呢?我无法想象,骨肉分离的场景,那是怎样撕心裂肺的痛啊! 另外,假如受典者不懂得怜香惜玉,把女人当作仆人奴役,白天为他卖命干活,晚上反复折腾,各种花样,受典人心想,花钱买的,不玩白不玩。作为老公的你,不心疼吗?老婆不在身边的这几年,你睡得安稳吗? 典妻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战国时期,到了民国,女人地位有所提升,表面上国家禁止典妻,但民间还是存在这种现象,新中国成立后,这种陋习才彻底消失了。 朋友们,你们认为把老婆用来扺押换取钱财的男人,还有得救吗?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下图是清末民间的一张典妻契,王某把老婆用来作扺押换取银两,这种男人还有得救吗?
张绣聊历史
2023-03-09 07:43:54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