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戴头盔,城管可以扣车?”湖南官渡,男子没戴头盔骑电动车,刚出门便看到执法人员

宁宁看美女 2023-11-24 20:35:37
“没戴头盔,城管可以扣车?”湖南官渡,男子没戴头盔骑电动车,刚出门便看到执法人员,担心被罚,男子赶紧掉头,将车放回家中。谁料,执法人员恰巧看到这一幕,追到男子家中,将电动车直接推走。附近围观的中一名喝酒的男子看懵了,借着酒劲“辱骂”执法人员几句,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来源:海报新闻)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当地城管执法人员进入群众家中强行推走群众的电动车,并与周围群众发生争执。 网传视频显示,11月23日早上8点40分左右,两名身着制服的城管执法人员,从路边一户群众家中,推出了一辆电动车,周边群众见到这一情况后围上前制止,与执法人员发生了争执。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目前,有媒体报道,当地相关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称,当日城管和派出所正在联合执法。当事人骑车没有戴头盔,后见执法又急忙将车放回家中,才出现了视频中城管进入群众家中推车的一幕。 而围观群众中,一名群众疑似喝了酒,辱骂了执法队员,双方产生了争执。最终并没有扣押当事人的电动车,只是进行了批评教育!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没戴头盔不是交警管的事么?”“就算没戴头盔,可以闯入别人家中,强行扣车?”“如果事情没有闹大,还会只是批评教育吗?”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属于违法行为!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外,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第29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2、城管能不能处理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这类交通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8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9条规定,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可见,处理不戴头盔这类交通违法行为虽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城管经授权也可以依法处理。 3、城管如果有授权,那能不能在群众不配合的情况扣留群众的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可见,如果违法在先,拒绝接受罚款,已经取得授权的城管部门还是可以扣留当事人车辆的。 回到本案,在讨论城管的行为是否合法,其实就是看城管是否取得了处理骑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的集中授权,城管在扣车前,是否已经对当事群众进行了罚款,当时群众是否拒绝接受罚款。 4、遇到不规范执法该怎么办? 涉事城管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还不好确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遇到不规范执法行为,当事人因此利益受损,依法可以进行投诉、申诉、复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 我国根本大法《宪法》第27条更是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其他无关群众也可以对执法进行监督,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 像本案视频中的热心群众,上来直接辱骂执法人员,不管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不当执法行为,都已经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1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5、因此在此除了提醒广大执法人员,规范执法,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也提醒广大朋友们,一定要理性表达,避免惹“祸”上身!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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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牛顿

牛顿

2023-11-25 08:57

这种视频我都懒得看

染墨涂半生

染墨涂半生

2023-11-25 10:51

问题是还没上路吧,没上路哪来的路权和罚款扣车规定

宁宁看美女

宁宁看美女

大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