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6旬五保户老人无儿无女,辛辛苦苦挣了1万元,存在银行想着以备不时之需,
宁宁看美女
2023-11-24 20:36:21
陕西汉中,6旬五保户老人无儿无女,辛辛苦苦挣了1万元,存在银行想着以备不时之需,结果却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忽悠”下买了保险,次年因为没有能力续存,老人便申请退保,结果才知道只能拿回6500元。老人与银行理论未果,无奈求助亲友,亲友顿时怒了:“这不是骗人么!”(来源:澎湃新闻等)
据悉,近日一名网友留言反映,自己家亲戚,60岁,只上到小学二年级,是个无儿无女的五保户老人。
去年在外面打工,辛辛苦苦挣了1万元,担心在家里不安全,便放在当地一家银行,想着以备不时之需。
结果令人没想到的是,老人在工作人员的“忽悠”下,买了保险。因为不清楚保险合同里的条条框框,到了今年才知道需要续存。
1万元几乎已经是老人的全部积蓄,老人哪有能力续存,于是便申请退保。
谁料工作人员表示退可以,但是只能拿回6500元,要亏3500元。
老人懵了,与工作人员协商未果,后无奈向其求助,其闻言怒了,与工作人员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便向有关单位留言求助。
据悉目前,当地政府办公室回应称,经沟通协调,银行已经退还了老人所缴的保费。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示愤怒,有人说,这个银行的工作人员还是人么,连这样的老人都坑!
也有网友表示,自己也曾被这样忽悠过,损失不少钱。
还有网友直言,这兼职与诈骗无异,不仅要退钱,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类似的案件其实并不少见,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银行为什么热衷于推销保险?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代理保险业务,而所谓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的经营活动。
换句话说,银行可以卖保险,而卖保险,不是白干的,而是要从中抽取一定的代销费用,而且相较于存款理财,银行代销保险产品的利润要高得多,因而很多商业银行都参与推销保险。
2、存款可不可以变保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6条也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换句话说,遵从自愿的情况,存款也可以变保险。
而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自愿,并不单单是指消费者签字同意,还需要满足不存在误导、欺诈消费者等条件。
具体到本案,如果工作人员已经把购买保险的利害关系、各项条款讲的明明白白,如果老人不计后果,执意要买,也无可厚非。
但是现实是否又是如此?
3、除了退钱,还应当追责!
无论是误导消费还是欺诈消费,都应当退还当事人的款项。
应当注意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一言一行都关乎着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更应当合法经营!
早在2010年,原中国银监会、原中国保监会就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
原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也明确规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等欺骗行为。
具体到本案,仅凭报道还无法确定银行及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的情形,但是如果确实存在,确实如网友所言,不仅要退钱,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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