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段很精彩的辩论,如果你心中现在有一个深爱的人,你可不可以通过自由意志让自己不爱他,你的理性可能可以告诉你他不是一个合格的恋爱对象,甚至你可以选择离开他分手,但是对不起,自由意志杀不死你对他爱的感觉。
我是一个嫌贫爱富的人,大概率不会爱上穷人,对方辩友在他的概念里面,我有一个标准ABCD,满足的我爱不满足的我就不爱,比如说他很丑我就不爱,可是对方辩友你的误解就在于此,标准都是留给不爱的人的。
那个真正你爱的人出现,即便这四条标准他一条都没符合,你依然不可救药地沉沦下去了,比如说艾丝美拉达(小说《巴黎圣母院》中的人物),她觉得自己不会爱上一个丑八怪,可是丑陋的敲钟人她就是爱上了,但是对于那个你不爱的人,他即便满足了ABCD四条标准,你依然可以找到第五、第六、第七条不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