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普通人要得到公平公正真的很难很难, 像韩雨辰这样的年轻人,他们勇气仍在, 像张贵生的人不少,他们还抱有正义, 像郝秀萍这样的也很多在悲观绝望中等待, 但如吕玲玲一样的执法人不常有, 社会也很迫切的需要更多的吕玲玲和韩明, 才能少点王永强、少点李茂娟。 喜欢电影里雷佳音那句话:“法是为了让坏人做坏事的成本更高,而不是为了让好人付出的代价更大。” 建议全国所有的司法人员,法官,陪审团都看一下《第十二条》,法律是保护受害者的,而不是犯罪者。
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
舒城一阁主
2024-02-14 2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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