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不结婚,离婚不离家

生活关系大师 2024-09-02 16:16:25
都是一方受益一方受损的关系模式。 这两种本质上都是没有婚姻效力,不受法律保护,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一方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另一方主张财产分配权和继承权,分手时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还得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贡献大小来分割。 关系中的强势方或上位者、掌控者超级合算,他们在情感、性、生活上的需要都提前满足了,却不要付出像实质婚姻里那么多的金钱、责任和精力。 而关系中的弱势方、下位者或被掌控者就很惨了,他们扮演着婚姻里的那个角色,却得不到任何婚姻式的保障。操持家务、照顾家人,维持和睦,都不作数。 对方想甩他们太容易了。吃够了、玩腻了,有了更新鲜的,遇到合适的,都可以。找个借口,“不合适”“感情破裂”“不是我想象的生活”,就能拍拍屁股,轻轻松松走人。无缝衔接也不是大过错,最多被叨叨一阵子,又没约束或赔偿。 在一起十年,你还是你,他还是他,你可能沉没成本太多短期拔不出来,对方只要是个心狠之人,随时可以零成本或低成本的离开。 离谱的是,大众对这种关系的容忍度甚至超过了围城外。 如果一方围城内,找了个围城外的对象,那么他肯定要受到道德审判的。你可以一哭二闹三上吊,摆出一副清誉被毁,没勇气活下去的样子,搞搞他,让他身败名裂,出口恶气。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索取一定数额的赔偿。 但恋爱分手或离婚后同居再离开,你是不好纠缠的。纠缠就是你不懂事,纠缠就是你性格强势,纠缠就是你导致关系破裂,你是罪魁祸首。 不要脸的,还能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伟大的人,“他早就想分开了,但是怕你难过,怕你离开他不能独立,所以再陪你一阵”。 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周围的一定会有所谓“和事佬”作秀般站出来,劝你“活在缘分中,而非关系里”,叫你回头是岸,没人会真正关心对方做出了哪些伤害你的事情,没人追究他在你身上占了多少便宜又回馈了多少,更没人在乎他拖了你五六七八年还是十年二十年。 他们只想抓住一切机会表演自己的深明大义,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感同身受。你们都是他的道具。内心良善之人,听着也最多觉得惋惜,不会讨伐对方实质上的不道德。 建议恋爱同居不结婚的和离婚不离家且不复婚的,只要超过半年,没有推进结婚的行动的,基本上可以暂停下去找找问题了。

0 阅读:52

评论列表

時雨

時雨

3
2024-09-03 11:09

哎哟,这不就是“免费保姆+随叫随到”的悲催版现代爱情嘛?弱势方真是“奉献”得彻底,保障呢?呵呵,风一吹就散了

KITT

KITT

2
2024-09-03 07:50

强弱有别,上演现代版“农夫与蛇”。弱势方忙前忙后,到头来只落得“人走茶凉”。哎,这账,怎么算都是亏啊

做自己的女王

做自己的女王

2
2024-09-03 08:38

哎,这不就是现代版的“免费保姆+随叫随到”么?弱势方拼了老命付出,到头来连个名分都没有,说散就散,真是“潇洒”

第五十号患者

第五十号患者

1
2024-09-03 08:12

这事儿就像打游戏,有人坐享其成,有人肝到天明,最后说散就散,肝的人连装备都分不到。哎,人生如戏

生活关系大师

生活关系大师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