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造成250万损失一般判多少年? 滥用职权造成250万损失一般属于“情节特

爱生活的自留 2024-09-24 20:14:31

渎职造成250万损失一般判多少年? 滥用职权造成 250 万损失一般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可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是一些相关案例及判决情况: 1. 河南省襄城县商务局原副局长李国恩案: - 2009 年至 2013 年间,李国恩担任襄城县商务局副局长、主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2011 年上半年,李国恩和襄城县金浩商贸有限公司经理樊某参加许昌市商务局召开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会议,得知建设该项目能获得补助资金。樊某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两个项目,通过伪造材料的方式使其表面符合申报条件,李国恩在审核过程中,明知该公司申报的两个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仍违规同意并上报,致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遭受 256.6 万元的损失。 - 经查,李国恩在任职期间,先后收受樊某贿赂合计 5.5 万元,为金浩商贸有限公司申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提供了便利和帮助。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李国恩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一审法院数罪并罚,判刑六年。李国恩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2014 年 11 月,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2. 郑州翟晓光玩忽职守、受贿案: - 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9 月,身为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兑付组工作人员的翟晓光,不认真审核使伪造的宅基地证顺利通过审核,致使国家在拆迁时多赔付给村民过渡费、搬家奖励费共 59 万余元。在与村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方面,由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依照协议要多赔付给村民回迁安置房的面积共计 685.46 平方米,若按回迁安置面积每平方米 3000 元的标准安置,造成国家损失 205 万余元。案发时,村民回迁安置房尚未安置。此外,翟某还收受村民 5.8 万元。 - 法院审理后认为,翟晓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2 年,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5 年,涉案赃款 5.8 万元上缴国库。虽然本案中翟晓光被认定的是玩忽职守罪,但在实践中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同属渎职犯罪,判决结果具有一定的参考性。 当然,具体的判决结果还会受到犯罪人的自首、立功、坦白、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的影响。 #万能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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