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五金厂老板生产枪支零件被判刑”的事件,看了涉案检材觉得确实是冤案。 (我从70年代末接触真枪,90年代禁枪前拆卸维修真枪,1.8焦耳前玩BB枪,帖子在各大论坛置过顶,对真假枪械的构造原理比较熟悉)。 看涉案物,属于斯通纳系枪械战术托的尾管、枪机缓冲器。无论击发部分是火药还是电动机还是GBB气动,不讲材质的话其枪托结构完全通用。 换句话说,这完全可以认定为玩具枪配件,只是能与真枪非发射部分外围零件通用。而且装不装这个零件与枪能不能杀人并没有必然联系。国内严禁真枪,普通民众更是见不到AR15、M16、M4等真枪,生产的这种枪托根本没有真枪可配套。即便一些不缺钱的玩家把自己的玩具换上钢零件,也只是为了重量和手感,根本不可能靠一支枪托就整出真枪来。这就像拿一颗与核武器通用的螺丝就说自己能造核弹一样可笑。 况且,与真枪完全通用的玩具枪零件海了去了,格洛克的工程塑料件、手枪瞄准具、AK的纯钢标尺、实木枪托、TT33的握把护木,连98K的纯钢刺刀座都有。 抓吧,如果这样认定零件性质,淘宝、闲鱼的卖家能把监狱装满,珠海那些卖现役制式武器“文创”的能把缝纫机踩出火星。 所以本着罪行适当的原则,国内的合法玩具枪生产商把通用零件出口给外国人,他们用到真枪上,不能用外国人的行为判中国人大罪吧? 希望本案中的技术专家们说句公道话。除了枪机、枪管、击针、导气活塞等只有真枪才有的零件,那些通用的零件就别硬往真枪上扯吧,少害一个同胞会积德的。
最近关于“五金厂老板生产枪支零件被判刑”的事件,看了涉案检材觉得确实是冤案。 (
傲翔鹰
2024-12-02 11: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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