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经营的那些“坑”。(最近发了很多谈枪的微头条,聊完了枪聊聊做买卖吧) 见过很多公司老板因为违法违规被追责,最近也见过很多在网上诉苦不知道怎么解决涉税问题的,讲讲那些需要避开的“坑”。 一、公司老板不能直接从公司账上给自己或者个人划款。根据《公司法》,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这属于抽逃注册资金罪或者《刑法》的职务侵占罪,超3万块就可判刑。哪怕是一人有限公司没股东也不行,必须走程序,否则照样可刑。 而从税法的角度,公司款进了个人腰包,要么视同借款,要么视同分红。前者需要缴纳0.06乘大约0.043的视同利息收入增值税及所得税,后者需要代扣从0.03到0.45的个人所得税。想隐匿不交的话,按偷逃税或者未履行代扣义务处理,重罚。 二、公司从个人那里接受了劳务服务,做成工资?不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一字之差,大不相同关系到是不是公司正式员工,交不交社保,后者社保局和税务局上电脑一看一清二楚。工资个税5000起征,劳务报酬可是直接20%起步征收。而且除了合同,签到表、工时工件结算、打款记录……有吗?所以要是避这个坑,目前只能找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或者个体服务部,否则必须避“坑”,罚款可不少。 三、取得成本进项发票可不能含糊。没票或者多虚列成本,按虚假申报偷税,重罚没跑。如果少了成本进项期间办了留抵退税、出口退税, 数额比较大的,可以坐牢并重罚。所以这个小便宜不能占。 四、取得发票时,开什么项目也不能含糊。举个简单的例子:税法明确规定出口退税不包括运费。好的,拿到的发票看上去没啥,只写了个总数,可合同里写着“含运费”,票上的金额能退吗?拿回家挂墙上看着玩儿吧。 五、签合同是一个企业经营最大的事,如果有了纠纷,一字之差就就决定是谁的责任。签合同不要自己随便瞎签,一定要找一个懂法并负责的。对于款项的结算期限、合同价款是否含税含运费等、合同标的物的名称、谁付款、委托了谁,必须写的一字不差。举个例子,“委托XX方代为付款”并有委托协议,那么资金流不一致时未必能定虚开发票行为,会计分录做对了没毛病。再例如合同标的为“计算机”和“计算机和预装软件”和分开“计算机、软件”也不一样,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可是不同的会计分录,涉及所得税款、退税。 六、以上汇集成一句话:时代不同了,如今是大数据时代,再不能用过去拎着现金不走账、关系很熟草签合同、买通监管部门、出事了大不了花钱摆平之类的的思维模式去想问题了。特别是公检法税都纳入大数据的时候,经侦、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局、银行都联网并且被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的时候,提着猪头去找哪个庙门呢? 不过也不用灰心,注重事前策划就没问题了,例如:一、找个业务精湛认真负责的好会计,听人家的别耍老板脾气。二、认识点法律、税务专业业内人士,有经营动向先咨询有没有风险。三、有大买卖找点名副其实的筹划师,特别是不但懂法还懂机关单位内部套路的那种。 最后,说个内蒙古本土的词汇:大贵子(戏称大柜子)(就是超级有钱的人)。祝愿大家都成为大柜子。[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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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翔鹰
2024-12-05 13: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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