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保卫战殉国军官录——徐景明
贫僧劝你把鸡腿放下
2025-03-16 15:14:18
徐景明(1899年—1937年12月13日),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人,黄埔军校第三期毕业,国民革命军第七十四军第五十一师第一五一旅第三〇二团第一营营长,抗日英烈。
1937年8月,徐景明随军奔赴淞沪前线,临行给妻子留下最后一封信:“………为了打击日本侵略者,为了国家安全,民众不受灾难,我要尽一个军人的职责,要'不成功,便成仁’,誓与日寇血战到底。你要带好幼儿,这样才对得起我………”
12月12日上午7时,沿京芜铁路前进的日寇集中炮火向赛虹桥及中华门西南城角第一五一旅阵地猛轰,继以1个联队步兵,在飞机20余架、坦克10余辆掩护下猛攻。赛虹桥阵地数次易手,守军毙敌500余人,第三〇二团团长程智以下1600余官兵伤亡。下午5时,南京卫戍司令长官唐生智下令撤退。第五十一师部署在赛虹桥阵地殿后的第三〇二团第一营,在徐景明率领下掩护主力撤退,自徐营长以下全营殉国。
1938年7月,丰城县政府隆重举行抗日烈士徐景明公祭大会。蒋亲笔题写“志节桓桓”匾额,第五十一师师部和师长王耀武送的挽幛和挽联分列两边。参加公祭大会的有丰城各界人士数百人。县长李林主祭,第五十一师留守处代表致辞,辞云:“……民国二十六年芦沟桥事变起,日寇猖獗,徐君抗战,转战各战场,寝不解甲。复奉调首都抗敌,在水西门战争最烈,君勇过人,身先士卒,不幸中弹阵亡。蒋主席题给志节桓桓匾额褒恤之。复晋升中校官阶,从优抚恤二十年。”留守处代表向徐景明遗属颁发烈士证和400光洋抚恤金。
徐景明栖牲后,其妻周保秀遵照丈夫遗愿,含辛茹苦将遗子女徐霭贞、徐露兰、徐翔鹤拉扯成人。期间,除抚恤外,还得到亲戚朋友接济。丰城中学亦一直给予其子女免费上学优待。
1947年,为纪念第七十四军抗战为国牺牲的将士,赛虹桥畔建立“抗战殉国将士纪念塔”。蒋题字:陆军第五十一师上校团长程智中校副团长郑溥生少校营长徐景明暨抗战殉国将士纪念塔。碑文如下:民国廿六年,卢沟桥事变,抗战军兴,我陆军第五十一师由汉中啣命驰沪,抵御日寇八一三暴举......
1985年,《丰城县志》将徐景明列为41位立传人物之一收录。
1989年12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徐景明为革命烈士。
1990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向徐景明家属颁发《革命烈士牺牲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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