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强拆鱼塘这事,领导做梦都没想到当年不叫事儿,四年后的今天竟然闹得沸沸扬扬! 彼时,重庆某街道办领导在任期内,大手一挥指使他人强拆了村民鱼塘, 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近400万,承包鱼塘的两口子哭得那叫一个惨,把街道办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罚分明,要求街道办赔偿人家的经济损失380万,然而街道办并未执行。 在网络的监督下事情闹大了,街道办迫于压力不得不回应说∶ “目前我街道正按照法院判决,和当事人进行了积极有效沟通,已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四年前的事现在才主动“积极沟通”,愿意履行法律义务,这就完事了。 捋了半天,这样的处理结果在法律层面上,似乎很难经得起推敲!
大货车司机因轮胎气压不够,刚把车停放在应急车道上,碰巧就遇到了巡逻交警。交警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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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星火
国家不能为以权乱法者买单,应让它们倾家荡产
红色闪电 回复 04-03 09:38
罚它们倾家荡产,子孙后代不得考公、不得参军、不得从政、不得经商,不准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不得出国,不得高消费、不准就读贵族学校。
星雨
个人的违法行为不能由国家来买单
我很想你小乖乖
4年的拖延时间,谁来买单?不用罚款?不用拘留?
生活的无奈
十年起步
光只是幻觉
太简单了,把整个街道办抵押给受害者。每月把所有人员工资的90%用来赔偿受害者损失,不愿意的可以辞职
四哥
街道社区有执法权吗?
旋风情
法院没有强制手段,这事估计得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