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市民张坡因维权被当地公安机关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治疗22天的事件引发广泛

君旭和趣事 2025-04-03 22:16:38

安徽省淮南市市民张坡因维权被当地公安机关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治疗22天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张坡于1999年因工伤致五级伤残,每月领取伤残津贴。由于物价上涨,他认为津贴不足以维持家庭生活(2020年后每月到手约1900元),多次向单位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反映未果,遂通过网络视频和现场举牌等方式维权。2024年6月2日,张坡在单位门口举牌拍摄时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报警后被淮南市公安局龙禹派出所带走。讯问结束后,民警在未取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强制送入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住院22天。期间,他被限制自由、禁止家属探视,并被强制服药,若拒绝则遭捆绑。出院当天,张坡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8日。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其无精神疾病(IQ 117分,未检出精神病症状),仅有“灾难性经历后的持久性人格改变”,且具备完全受处罚能力。 根据律师分析,公安机关强制送医需满足以下条件: 当事人存在自伤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风险; 需通知家属并取得同意(若家属反对,公安机关无权直接送医)。 然而,张坡既无精神异常迹象,也无暴力行为,且家属明确反对送医,警方行为涉嫌程序违法。若涉及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经法院裁决强制医疗。本案中,公安机关未申请司法程序,直接决定送医,违反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规定。律师指出,强制送医22天已剥夺张坡自由权,后续再处以行政拘留涉嫌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网友普遍担忧维权被污名化为“精神病”,呼吁彻查滥用职权行为,并质疑行政拘留的合法性。张坡已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公安机关责任,并强调维护公民权利的重要性,希望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的封闭管理(金属栅栏门、禁止探视)及强制治疗手段(捆绑、强制服药)引发对精神病院人权保障的质疑。该事件暴露了公权力在精神卫生执法中的程序漏洞及公民维权风险。张坡的司法鉴定结果成为关键证据,后续司法程序将决定其权利能否得到救济。此案亦警示需严格遵循《精神卫生法》,避免将正常维权行为与精神疾病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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