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产美国所有进口商品加征34%关税
在全球经济紧密相连的当下,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本应是促进共同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桥梁。一直以来,中方始终秉持着开放、合作、共赢的理念,积极推动国际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致力于通过对话协商解决贸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分歧 。
然而,近期美方在贸易领域采取了一系列单方面行动,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这种做法不仅与国际贸易规则背道而驰,也让双方的经贸关系面临严峻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方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遵循国际规则的需要,做出了一项重要决定。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具体而言,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 。同时,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保持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中方始终相信,贸易不是零和博弈,合作才能实现双赢。此次举措并非中方所愿,而是为了捍卫公平与正义,确保贸易关系的平衡与稳定 。我们真诚地希望美方能够重新审视当前的贸易政策,回到平等、互利、共赢的合作轨道上来。通过建设性的对话与协商,共同解决贸易中存在的问题,携手为全球经济的复苏与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毕竟,只有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才能实现共同繁荣,这不仅符合中美两国人民的利益,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