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知道为什么校园不对外开放了!”大妈在学校操场里捡拾掉落的果子,不料被上体育课的学生撞倒,导致腿骨骨折。事后,大妈将肇事学生和学校起诉至法院,索赔84000余元,法院会如何判罚? 在镇上,陈玉梅(化名)的家与一所中学毗邻而居。平日里,陈玉梅常到学校操场遛弯,学校对校外人员管理宽松,他在这儿留下了不少悠闲的足迹,日子平静如水,从未出过意外。事发那天午后,陈玉梅像往常一样出门,来到操场外的生活便道。不经意间,他瞧见操场上散落着金黄的银杏果,心中一动,便走进操场,打算捡拾一些。 与此同时,校园内,姜晓辰(化名)和同学们正满心欢喜地迎来了体育课。青春的活力在他们身上肆意绽放,操场上回荡着阵阵欢声笑语。体育老师将大家分成男女两组,安排在操场护栏外的跑道上练习跑步。 16:30分左右,轮到姜晓辰所在的第二组冲刺。此时的姜晓辰体力已有些不支,但好胜心驱使他咬紧牙关,奋力向前猛冲。 然而此刻,他丝毫没有注意到,在护栏外跑道上,陈玉梅正由西向东走来,一心想着去捡拾那些银杏果。 砰的一声闷响,姜晓辰重重地撞上了陈玉梅。巨大的冲击力让陈玉梅整个人往前飞扑出去,随即,腿部传来钻心的剧痛,他瘫倒在地,脸上满是痛苦的神情。 体育老师见状,心中一惊,立刻意识到陈玉梅受伤了。他急忙上前查看情况,并迅速通知了班主任。 两位老师小心翼翼地将陈玉梅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陈玉梅右三踝骨折并踝关节脱位,不得不住院22天。后续的鉴定意见显示,陈玉梅的伤残等级被评定为十级。 这场意外打破了陈玉梅原本平静的生活。事后,陈玉梅心中感觉十分委屈,他将肇事学生姜晓辰和学校一同起诉至法院,索赔84000余元。 在陈玉梅看来,姜晓辰的莽撞行为直接导致了他如今的伤痛,依照法律规定,姜晓辰理应对此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他遭受的损失。而学校作为操场的提供者,对进入操场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应严格管教在校学生,如今发生这样的意外,学校同样难辞其咎。 法院经审理认为,姜晓辰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的开放性环形跑道上跑步训练时,应当预见跑道周围居民区的居民可能进入跑道,姜晓辰应预见到他快速奔跑的行为,可能将他人撞倒致伤,姜晓辰没有预见到,具有过错。 学校对相邻的居民多年来从跑道上通行的事情是知道的,学校在操场组织体育教学活动时,应当知道学生在开放性跑道进行跑步活动可能会对进入跑道的非教学人员构成伤害,学校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具有过错。 陈玉梅多年生活在学校附近,看到学校学生在上体育课,应当主动避让或另循路径通过,陈玉梅是有充裕时间和能力回避风险,但她疏于合理范围内的自我安全防范,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酌定陈玉梅承担40%的责任,姜晓辰承担35%的责任,学校承担25%的责任。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信息来源:泌阳县人民法院)
笑不活。清明节,四川一学校学生徒步往返20公里去烈士陵园扫墓,结果在返程途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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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