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子花10800买了6瓶茅台,付完钱刚出店门就被店员追上来,把酒抢走摔在

李越峰 2025-04-09 10:47:07

广东,一女子花10800买了6瓶茅台,付完钱刚出店门就被店员追上来,把酒抢走摔在了地上。警方却这样处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市场上动辄2000多一瓶的茅台,居然能买到1800一瓶?但更让人目瞪口呆的是,刚付完钱走出店门,店员就追出来把酒抢走砸了个稀巴烂! 这到底是一场单纯的买卖纠纷,还是另有隐情?为什么警方会认定这是经济纠纷?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起离奇的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 1案情回顾 陈女士是深圳一家公司的客户经理,最近公司要招待重要客户,她特地去附近的烟酒店挑选茅台酒。 店里,陈女士被一块醒目的促销广告吸引住了:茅台酒特价1800元/瓶。这个价格比市场价便宜了将近200多元,着实让她心动。 "您好,这个价格是真的吗?"陈女士狐疑地问道。 "这您放心,我们老板有特殊渠道。"店员笑着解释。 陈女士仔细打量了下酒瓶,从外包装到防伪标签,都跟以前见过的茅台一模一样。她一咬牙,决定买6瓶。 付完10800元后,店员只给了她一张手写的收据,上面既没有盖章也没有签名。陈女士刚想说什么,店员已经麻利地把酒装进袋子递给她。 就在陈女士拎着酒刚走出店门,身后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她还没来得及回头,一个店员就冲上来一把抢过她手中的袋子。 "你干什么!"陈女士吓了一跳。 店员二话不说,抡起袋子往地上一摔。"哗啦"一声,6瓶茅台酒摔得粉碎,酒香瞬间弥漫在空气中。 "你有病吧!摔我的酒干嘛!"陈女士又惊又怒。 店员掏出10800元塞给她:"拿钱走人,别废话!" 陈女士立马报了警。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警方认定这是一起经济纠纷,建议她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维权。 2法律分析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酒、有毒有害食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店方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消费欺诈。 3案件看法 这起案件警示我们,遇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要提高警惕,谨防假冒伪劣产品。 有网友表示:"这么大胆的店家还是第一次见,难道是心虚怕露馅才砸了酒?"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情况应该直接报警抓人,说不定能顺藤摸瓜揪出一个制假售假的团伙。"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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