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旺苍,因自家银杏树上的马蜂蛰伤家人、被啄木鸟掏空的树枝也总是掉下来,担心安全问题,一大爷和家人修剪了一下树枝,结果被林业局立案调查。大爷懵了:“真不知道这也违法!”(来源:光明网) 70多岁的高大爷家门口有一棵250年树龄的古银杏。 据悉这颗古银杏,是高大爷高祖一辈种植的!于5年前被当地认定为三级保护古树。 不久前,因为古银杏树上长了个马蜂窝,高大爷的家人经常被上面的马蜂蜇伤。又因被啄木鸟掏空的树枝也总是掉下来,险些砸伤回老家看望自己的孙子,高大爷一怒之下和家人把古银杏的树枝全砍了! 可令高大爷万万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当地林业局便找上门,表示其违法了! “给自家的树修修枝条,怎么就违法了?”高大爷顿时懵了! 高大爷的行为违法吗? 答案是肯定的! 虽然古银杏是高大爷家的,高大爷依法享有所有权。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与文物一样,个人所有的树木,一旦被认定为古树,就受到特殊的保护,不能随意处置。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2、3条规定,古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不包括人工培育、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国家保护古树名木,禁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 第17、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实施买卖、运输、加工非法采伐、移植的古树名木;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向古树名木灌注有毒有害物质;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铺设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使用明火、堆放重物、倾倒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等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否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到本案,高大爷未经许可擅自为自家的古树修剪树枝的行为显然已经违法。 据悉,经过林业局工作人员的解释,高大爷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愿意当反面宣传员,义务在村里宣传保护古树名木,好好守护它们的成长。 《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行政执法的目的不只在于处罚,更在于教育。考虑到高大爷修建古树的动机、后果以及认错态度,林业局理应对其从轻处理。 最后,古树名木是历史的见证者,植物界的活化石,是大自然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保护古树名树人人有责! 本案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无疑是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这种做法真是太惊奇了!4月8日,四川一名女子发视频称,自己和家人聚餐时,每个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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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老树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