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发现759万买的房子是“凶宅”,一审判房主退房!不料,对方却不服:我儿子自杀发生在返租期间,女子已经享受到了学区房,房价现在跌了300万却让我以原价退还?不公平!
据潮新闻4月8日的消息显示,2021年,市民王女士的孩子即将入学,而她手头又恰好有一笔积蓄,便打算购置一套优质学区房,让孩子能进入好学校就读。
多方打听后,王女士看中了一套价值七百多万的二手房。经与房主协商,最终以759万的价格成交,并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
不过,房子虽已归王女士所有,但她并未立即入住。原来,原房主尚未找到合适的住处,而王女士购房主要是为了学籍,因此双方商定,原房主可返租一年。
或许有网友对“返租”不太了解,简单来说,就是房子虽已过户给王女士,但原房主还想继续居住一段时间。当然,这并非白住,原房主需每月向王女士支付租金,相当于成为了租客。
然而,问题就出在这返租期间。原房主的未成年独生子竟在房子里自杀身亡,使得这套原本优质的学区房变成了有非正常死亡记录的“凶宅”。
据中介介绍,凶宅的市场价往往只有普通房子的一半,且难以出售,除非遇到不介意的买家。
原房主自然清楚这些不利因素,加之丧子之痛让她难以释怀,因此并未主动告知王女士此事。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一年后,当王女士搬进房子准备居住时,邻居偶然向她透露了真相。
王女士顿时怒不可遏,一纸诉状将原房主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原房主需按原价退房。然而,原房主也有自己的苦衷,随即提起上诉。
她提出了两点理由:一是儿子自杀发生在返租期间,此时房子已过户给王女士,因此后续损失应由实际房主承担;二是王女士已享受到优质学籍,如今房价下跌300多万,却仍要求她按原价退房,这显然不公平。
据媒体最新消息,二审结果尚未公布。
对此,有网友认为:若没有自杀事件,房价下跌王女士也只能自认倒霉,她甚至没有理由退房。但如今房价下跌不说,原房主的孩子还在房内自杀,导致房子成为凶宅难以出售,王女士自己住着也膈应,要求退房合情合理,只是应按当前市场价退款。
在笔者看来,原房主儿子的遭遇确实令人同情,但这并非王女士所致,因此损失不应由她承担。王女士花费759万购买的是学区房,而非凶宅,要求退还全部房款合情合理。
然而,话又说回来,王女士的孩子确实已享受到优质学籍,从公平角度出发,她或许应给予原房主一定补偿。对此,您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