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心至极,”上海一男子花127.25元,点了外卖卤羊头,吃完后,男子清洗羊头骨,想给狗啃,发现骨头缝里全是蛆虫,给他恶心完了,吐了一宿,男子找店家赔偿,没想到,店家态度嚣张,拒不赔偿,男子告到法院,店家却说是男子没保存好才生蛆,法院这样判了!
2024年9月的一个深夜,上海市民张先生捂着胃部蜷缩在床上,额头渗出冷汗,就在几小时前,他在清洗外卖羊头骨时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骨缝里嵌满了黑色蛆虫的尸体。
事情还要从当天傍晚说起,张先生通过某外卖平台订购了一份标价127.25元的卤羊头,来自一家评分4.8分的"草原风味"羊肉店。
外卖送达后,羊头看起来色泽正常,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他食用了一部分,将剩余部分连同汤汁一起放入冰箱冷藏。
次日晚上,张先生准备将羊头骨清洗干净给宠物狗食用,就在他用水流冲刷过骨头时,他注意到骨缝中有异常。
他凑近观察后,他发现至少二十余条蛆虫尸体紧紧卡在骨缝和骨髓腔中,部分虫体还保持着完整形态,这个发现让他立即冲进卫生间剧烈呕吐。
张先生随即联系商家,电话录音显示,店主最初态度强硬:"食品离店超过24小时,谁能证明不是你自己保存不当?"
在外卖平台介入后,店主改口称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要求等待保险理赔,但三天过去了,张先生仍未收到任何反馈。
在维权过程中,张先生做了三件事:拍摄了带时间水印的蛆虫照片,保存了完整的通话录音,将剩余食品送往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显示,样本中检出腐败微生物超标。
庭审时,商家代理人提出三点辩解:一是认为蛆虫可能来自用户家中环境;二是强调羊头经过高温卤制不可能存活蛆虫;三是指责张先生未及时投诉。
法官当庭播放了食品拆封过程的完整录像,显示包装完好的情况下骨缝已存在虫体,最终法院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判决商家赔偿1000元。
这起案件暴露出三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部分商家对冷链食品的储存时限存在认知误区;二是外卖平台对商户的日常监管存在疏漏;三是消费者维权时的证据意识仍需加强。
案件审结后,涉事店铺已被平台下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启动了专项检查。(文中皆化名)
用户13xxx63
蛆呢?小便先吃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