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全国多地出现市民拖欠路边停车费的问题,最高拖欠金额达到了4600元。有的车主被管理方起诉到法院,法院支持了管理方,如果车主不缴纳停车费,将面临上征信的处罚,这导致很多车主被迫缴纳了停车费。还有部分车主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公开公共停车位的收费依据和标准的申请,但只有少量车主收到了回复。目前,有关部门对此作出回应称:收取停车费是鼓励即停即走,防止僵尸车长期占道。
(来源:九派新闻)
那从法律上来讲,公共停车位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由此可见,公共停车位的设立是有法律依据的,这也是为了缓解车多但停车位不足的情况,以方便市民们需要停车却找不到停车位。
至于公共停车位收费的问题,这其实的确是为了保障免费公共停车位被长期霸占。
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只要是免费的车位,立即会有车辆停放,甚至出现一停就是几个月至大半年的。
一些4S店没地方停车,原先是租的商场地下车位,但如果有免费的车位,那想必4S店的车都会停放在那,而真正有需要停车的,却没有车位可以停,这就和公共停车位设立的初衷相悖了。
《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坚持市场取向,依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管理范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
由此可见,公共停车位的收费不仅是有依据的,而且公共停车位也逐步趋向于资本化。
不过,资本的介入有好有坏。
好的方面是:能适当的减轻当地政府的管理成本。
坏的方面是:收费标准的参差不齐。
因此,当地政府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公共停车位的乱收费情况。
至于那些不愿意缴纳停车费的车主,只要收费是合法合规的,那他们不缴纳停车费不仅是违法行为,还是车主的个人素质问题。
既然享用了公共资源,那付费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有些车主就有一种贪便宜的心态,想着反正没人看管,那逃费就逃费了。
可如果属于逃费,那该行为就构成了盗窃,而金额达到了4000多元,显然构成了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后,有网友认为:政府收费可以理解,但让资本来运作,就不能接受。
还有网友表示:明明说是停车20分钟免费,可这边刚停车,收费员就过来给你贴上缴费单了,不到20分钟你回来开车,收费员却找不到了。这怎么说?我就遇上这事了。
对此,大家认为公共停车位该不该收费?欢迎留言交流。
小胸弟
我们这边,划停车位的给非机动走,我们都停框外面,宁愿给贴条也不交路边停车费。
高兴
起码应该有一个免费时间,比如半小时到一小时,超过了收费是合理的。
神印王座
支持城市围城收费!!不然住所一个停车位,上班一个停车位,出去逛还得按小时收费,围城收费只要不影响交通,尽可能画停车位,停车费收归国有,充实财政,杜绝村匪村霸随意画地为牢收停车费,也杜绝僵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