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赖了?”2003年,内蒙古,女子花 16 万买了一套房子,结果运气爆棚,15 年后拆迁获得 419万。可女子还没来得及高兴,卖家却得知消息找上门,要求分她一半!卖家:“如果不是我把房子卖给你,你怎么有机会发这笔横财?做人要懂的感恩!” 2003 年,魏女士为了给孩子换个宽敞的居住环境,在报纸上留意起售房信息。机缘巧合下,她联系上了卖家刘女士。 彼时,刘女士的丈夫重病离世,为治病家里积蓄花光还负债累累,小儿子还在读书,生活的重担全压在她一人身上。 无奈之下,刘女士打算卖掉位于郊区农村的老宅院,这处宅院面积 547.68 平方米,刘女士报价 15.5 万元。 魏女士看了房子,既满意房屋条件,又同情刘女士的遭遇,便主动提出多给 5000 元,以 16 万元的价格买下了房子。 双方签订合同后,刘女士带着孩子搬走,魏女士一家顺利入住,之后的 15 年,两家人各自生活,倒也相安无事。 15 年后,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2017 年 10 月,老宅院所在区域被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即将面临拆迁。经初步估算,魏女士这套房子能获得 419 万元的巨额拆迁补偿款。可还没等魏女士从喜悦中回过神,刘女士却找上门来。 刘女士一开口,就让魏女士目瞪口呆:“这拆迁款得分我一半,要不是我把房子卖给你,你哪有这发财的机会?做人要懂得感恩。” 魏女士满脸不可置信,反驳道:“我当年可是花了真金白银买的房子,合同都签了,这房子早就和你没关系了!” 刘女士却不慌不忙,拿出相关证明,振振有词:“你是城市户口,按规定不能买农村房产,咱们这合同没经过法院确认,根本不奏效,从法律上讲,我还是房子的主人。”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闹上了法庭。 法庭上,刘女士坚称合同无效,房子应归自己,拆迁款自然也得分一半;魏女士则委屈不已,诉说着自己当初买房的善意,还表示这些年对房子进行了修整扩建,投入了不少心血。 法院经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认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给非农业建设,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民住宅,所以魏女士和刘女士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但考虑到魏女士买房时价格合理,且后续对房屋进行了扩建,为平衡双方利益,法院判决:魏女士享有自己出资扩建的 284.81 平方米房屋的全部拆迁收益。 原有交易的两栋老房子,魏女士占 70% 份额,刘女士占 30% 份额。经核算,魏女士最终获得 382.28 万元拆迁款,刘女士及其儿子们分得 37.29 万元。 这起案件引发众人热议,有人觉得刘女士的行为实在不地道,当初困难时魏女士伸出援手,如今却想分一杯羹;也有人感慨法律在平衡情理与法理时的艰难。 来源:中国裁决文书网,人物均为化名
前两天,我的1250万拆迁款到账了,这时儿子打电话跟我说:妈,我给你个卡号,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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