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在零食店花66.52买了7小包巧克力,他回家拆开一看,除了外面一层包装纸,里面还有个小塑料盒,包装重量加一起,都顶1包巧克力了。如果他买1000g巧克力,那他就得为包装付47元。男子心想,商家一年销量以吨计算,那他们得在包装赚消费者多少钱?男子不服,直接把商家告上法庭,索赔500块。网友:不要嘲笑较真的人,他争取的光会照到我们每一个人! 据光明网报道,今年1月19日下午,张先生走进了一家连锁零食门店,打算买些零食解解馋。 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他选了7小包黑巧克力。这家店的零食基本都是计量称重,他这7包巧克力总重量198g,付了66.52块。 张先生一看价格,不由得感叹可真贵啊…就这他都没敢敞开拿,否则不得冲着上百块去了? 回到家后,张先生拆开巧克力包装,准备尝尝,可这一拆,却让他心里有些不痛快。 因为这巧克力的包装实在是太复杂了,外面裹着一层塑料皮不说,里面还套着一个小塑料盒。 张先生纳闷,就这么一小块巧克力,至于弄这么复杂的包装嘛? 这小盒子一装,分量可就增加了,想想多出的分量最后全都得由消费者买单,他就不爽。 张先生越想越气,决定称一称这些包装到底有多重。 他把7包巧克力的包装都拆下来,用厨房秤一称,结果让他大吃一惊。 这些包装材料的分量,都接近一包巧克力的重量了!张先生觉得,商家这样搞,对消费者来说太不公平了。 他仔细看了看买回来的巧克力,零售价168元/500g。他花66.52元买198g,相当于每包28.3克,算下来要9.5元一包,真的不便宜。 而他花的这些钱里,又得有多少是为这些包装买了单? 他算了算,包装占总量的近14%,如果他买1000g的巧克力,那他就得为包装支付快47元的费用。 张先生心里想,这零食店生意不错,一年的销售量都是按“吨”算的,那他们得在包装上赚消费者多少钱?真是细思极恐! 张先生觉得,商家在计算商品价格时把包装物的重量也算进去了,但在标牌上只简单地写着“散装称重”,既没有告诉消费者包装大概有多重,也没有说明价格里已经包含了包装的费用。 这种做法就像是给消费者来了个“盲盒”式定价,一点都不透明。消费者想要明明白白地消费,却发现自己被蒙在鼓里。 张先生觉得,作为消费者,他有权利知道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包装的重量和价格。而商家却把这些都隐瞒了,这让他觉得很不公平。 可商家却对此表示,包装是产品质保的要件,没法拆分,是必须“捆绑”销售的。 张先生很是失望,他决定不再沉默,直接把零食店告上了法院,索赔500元。 他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能够让商家更加透明地经营,也让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地消费。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商家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规格、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商家在销售巧克力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包装物的重量及价格是否包含在商品总价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商品的完整信息,包括包装的重量和价格等,以便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商家把包装物的重量计入商品总价,却未在标牌上明确说明,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额外的费用,这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的商品,商家不得通过隐瞒信息或强制交易的方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商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包装物的重量和价格,存在欺诈行为。根据该法条,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张先生因此将商家告上法院,索赔500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法院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商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将在4月17日开庭审理。 对于商家的行为,你怎么看?
上海,男子在零食店花66.52买了7小包巧克力,他回家拆开一看,除了外面一层包装
慕容逸
2025-04-11 18: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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