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男子不会游泳,被岸上的朋友怂恿:“你跳不跳,不跳就是儿子。”男子被激怒,一跃进水中,水中的朋友扬言:“等一下我不救你。”果然男子在水中扑腾着,水中会游泳的朋友就是不救,直到男子看不见了,大家才拿着救生圈找男子,可一切为时已晚了,等大家找到男子,男子已经失去生命了。 当时男子看着水中的朋友游泳得很开心,他很是羡慕,他就是一个旱鸭子,看着朋友会游泳,他真的也想下去游一圈,或者叫朋友教他游泳,这样才能算是跟朋友志同道合。 可他只是羡慕,不敢脱衣服下水,毕竟他也不知道水里面的深度,如果他下水了,很有可能就上不来了。 他只是在岸上羡慕着,突然岸上的朋友跟他说,让他也下去游泳。 男子笑了笑,说自己不会游泳,看着大家游泳就好,水中游泳的朋友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又游到水里去了。 而岸上的朋友看到男子的样子之后,就嘲笑他,连游泳都不会,都这么大一个人了,要是掉到水里,谁去救你啊。 男子听了内心很不是滋味,说自己也可以跳进水中。 岸上的朋友一听,突然来了兴趣,就激将他:“跳啊,你跳啊,你不跳就是狗,你不跳就是儿子。” 男子最讨厌别人说他不行,不是跳个水吗,男子就不信了,跳进水中又能有什么事儿?只要自己在搁浅的地方就可以了。 他看着岸上的朋友说道:“那我就跳给你看。”说完他就脱衣服。 这时水中的朋友就跟他说了:“你不要跳,你跳了,我是不会救你的。” 男子根本就没有想过让朋友救,他想着自己跳进水中,是不会发生什么危险的,所以也没有听水中朋友的话,再说了,如果真有危险,朋友不会不管他的,因为岸上还有其他朋友。 说完他一跃进水中,水中的朋友就说了:“你还真跳啊,等一下,我真不救你的。” 男子其实此时已经听不到水中朋友说啥话了,因为他跳下水就呛水了,想抬头起来却抬不起头来。 好不容易抬头起来,水中的朋友已经往岸上走,根本没有回头看他一眼,此时男子已经走向了深水区,水又没过了他的头。 他真的遇到危险了,他扑腾着双手,想喊救命却喊不出来,慢慢的,水已经没过了他的手,他慢慢地失去了意识。 这时水中的朋友已经发现男子到了深水区了,还以为男子只是在憋气,他没有游过去救男子。 直到岸上有一名女子大喊:“快点去找找他呀,他人不见了!”水中的朋友这才缓缓扭过头来,果然发现男子不见了,他便让人抛下救生圈,他这才去找男子,并且招呼岸上会游泳的朋友下来一起找。 经过大家的一番努力,他们终于找到男子了,他们拖着男子的脚上岸,男子的头还在水中。 等男子被拖上岸了,大家发现他已经失去了生命,大家这才慌了,没想到,只是一句玩笑,就让一个朋友失去了生命,大家不知如何是好。 在这件事当中,男子因为被朋友怂恿,而跳水失去生命,实在是不值得。 首先怂恿男子跳下水的那个朋友,正是由于他的怂恿,导致朋友跳下水,他是有很大的过错的。 其次水中的这个朋友是会游泳的,当他得知男子遇到危险却没有伸手救援,他是有过失的,也可以说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当时水中的这个朋友,伸手帮男子一把,男子也不会游到深水区,从而失去生命。 在这件事当中,男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却没有考虑当时的情况,对自己是否有利,所以他本身也有一定的过错。 所以发生这件事情,纵容男子跳水的朋友以及会游泳的朋友却不救男子,还有男子本身都有责任。 那么你认为谁的责任更大呢?#记录我的2025#
湖北仙桃,男子不会游泳,被岸上的朋友怂恿:“你跳不跳,不跳就是儿子。”男子被激怒
慕容逸
2025-04-11 18: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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