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教31年临退休遭解聘教师发声】4月13日,“任教31年临近退休遭解聘”当事人张莉发文陈述。文中写到,泰安技师学院人事处3月1日打电话通知合同到期,“到期不再续签,让我尽快去人事处在解除终止协议证明书和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张莉表示,自己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和退休保障问题的申请,并多次拨打12345反映问题,学院4个多月后同意办理退休手续,“自从3月1日开始学院就单方面强制停止了我的工作,停发了我的工资,终止缴纳各项保险。”
此前,据媒体报道,张莉告诉记者,她曾是山东省泰安市泰安技师学院一名合同制教师,自1993年起,她在该学院及其前身学校连续工作31年,已年满50岁。在2024年2月,临近退休时,却被学院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期为由终止合同。3月27日,记者来到泰安技师学院,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她提出要在学院退休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学院会满足。泰安技师学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学院目前一直在和张莉沟通,等待她来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