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赔小偷?"四川,一位老太太钱被偷两次,第三次在钱上做了手脚,小偷竟然手部溃烂,法院判了!老太太:这算犯法? 在四川某个小镇上,生活着一位王老太太。她的日子过得相当节俭,子女都在外地打拼,平常只能靠电话维系亲情。 就这么日复一日,老太太攒下了一笔不算多但也凝聚着她心血的积蓄。 起初,平静的生活被一次盗窃打破。那天,老太太像往常一样外出,回家后发现放在床底下的几百块钱不翼而飞。 她第一反应是自己记错了地方,于是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可钱就是没找到。她心里“咯噔”一下,赶紧报了警。 警方到现场调查,奈何小镇条件有限,周边没有监控设备,小偷也没留下啥明显线索,这调查就陷入僵局,最后也没个结果,只能建议老太太把钱藏得更隐蔽些。 这事儿在小镇传开后,有人觉得老太太倒霉,也有人说就几百块钱,警察哪有精力管。 但从法律角度看,不管金额大小,盗窃行为都该受到惩处,可现实中警力资源、技术条件等因素,确实影响了案件侦破,这也是很多类似案件的无奈之处。 老太太无奈之下,只能把钱换了地方藏。可没过多久,她发现家里又遭贼了,藏起来的钱再次被偷。这一下,老太太的怒火“噌”地就冒起来了。 自己辛苦攒的钱,就这么轻易被偷走,警察又破不了案,怎么办? 她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反击”。老太太买了一种能引发皮肤过敏反应的特殊化学药剂,涂在了钱上,想着让小偷也尝尝苦头。 这一招还真起作用了。小偷第三次光顾,偷走钱后,手部很快红肿溃烂,难受得不行,只能跑去医院。 谁能想到,这小偷不反思自己的盗窃行为,反倒把老太太告上法庭,说老太太的行为伤害了他。这一下,舆论就像炸开了锅。 一部分人站在老太太这边,觉得她太可怜了,被偷两次,警察又帮不上忙,只能出此下策,小偷纯属自作自受。 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即便老太太是受害者,也不能用伤害他人身体的方式来保护财产,法律面前得一视同仁。 从法律层面来讲,这就涉及到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得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在这个案子里,法院最终判定老太太防卫过当,虽然她出发点是保护财产,但小偷手部溃烂,这结果已经超出合理限度,所以老太太得赔偿小偷医药费。 这判决一出来,很多人觉得难以接受,明明老太太是受害者,咋还得赔偿呢? 但换个角度想,法律得平衡各方权益,不能因为一方是受害者,就允许其采取过度行为伤害另一方。 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我们得在法律框架内保护自己。 就像之前有个新闻,一位独居老人在家遭遇小偷,老人用拐杖把小偷打伤,最后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他的行为是在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过度。 但王老太太这事儿不同,她提前在钱上动手脚,和当时正在发生的盗窃行为在时间和方式上有差异,所以被判定防卫过当。 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大家可得多留个心眼儿,既不能让坏人得逞,也别因为冲动让自己陷入法律困境。
"防卫过当赔小偷?"四川,一位老太太钱被偷两次,第三次在钱上做了手脚,小偷竟然手
小娅说知识
2025-04-14 19: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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