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尽天良!”厦门,一公司无力偿还巨额债务,股东们利用保洁没文化,以发补贴为由,

鉴清评趣 2025-04-15 21:23:09

“丧尽天良!”厦门,一公司无力偿还巨额债务,股东们利用保洁没文化,以发补贴为由,100元将公司卖给了保洁,让其承担巨额债务自己跑路!网友:这套路很常见,找专门背债的!   一公司股东竟然因为无力偿还债务,竟然做出如此恶劣之事!   原来,李阿姨(化名)是一名公司内的保洁人员,她因为年龄大了,再加上身体也不是很好,只能选择在家的附近,找一份相对于轻松一点的工作,找到了这家公司正好在招保洁人员,李阿姨果断的来到了这家公司,做起了保洁的工作。   但是,李阿姨并不知道她将遭受这家公司的违规做法,让她承担了巨额的债务,原来这家公司已经面临破产,公司欠了巨额的债务,没有能力进行偿还!   公司的股东商量着,将公司违规的卖给公司内的保洁,因为她们不懂法,于是公司内的股东便让身为保洁的李阿姨,让她缴纳100元的钱财,就可以办理各种员工补贴,保准比这100元值!   于是,李阿姨便听了他们的谎话,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了公司内的工作人员,在他们的要求下,签下了众多的合同,并且按压了手印!   过了一段时间的李阿姨像往常一样,按时按点的前来公司上班,竟然发现公司已经空空如也,李阿姨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过了几天后她竟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她已经身背巨额的债务!   李阿姨有点不知所措,自己不明不白的怎么欠下了这么多钱,于是求助了当地的媒体,并且联系了当地的警方,竟然得知,公司的高层竟然将公司卖给了她,公司欠下的巨额债务,将有李阿姨承担!   警方连同法院立即介入展开调查,确凿了公司的股东,构成欺诈的行为!   这个事件迅速的曝光在了网上,事件一经曝光,在网上迅速的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   有的网友称道:“如果法律允许恶人如此容易就金蝉脱壳,逃避责任,让无辜者承担不可承受之重,那么这个法律就是为虎作伥。”   还有的网友说道:“以法律规定,这是欺骗欺诈行为,属于无效买卖。 法律应追究前公司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前公司的一切责任必须由前公司法人代表负责。”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信源:厦门日报    

0 阅读:0
鉴清评趣

鉴清评趣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