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之前,男孩母亲带着打印机,她说如果结果不好,当场打印材料申诉,可是现在结果出来了,二审维持原判,判处男孩有期徒刑3年。 对于这件事,可能孩子母亲也已经崩溃了,谁能够想到,自己孩子只是订婚,结果却被女方闹到了法院,并且要起诉自己儿子订婚期间强奸,这个词真的是闻所未闻。 孩子母亲没有办法了,她相信孩子的人品,也觉得孩子是冤枉的,相信她在法庭上一定做出了正确的决策,但很遗憾的是,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孩子的母亲很伤心,她不知道以后该怎么面对孩子。
法山叔写的关于大同订婚强奸案这一篇微博已经很直白了一般的性侵指控,举例:你微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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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灿心
一审二审没区别,多是一条船上的人,很难改判的
斌斌程 回复 04-21 13:32
吴艳丽同学
szsq10111666 回复 04-20 20:51
出来后搞
断续的灰暗
如果是冤枉的,如果你还是个男人,那就出来后做你该做的事,一个都别放过。
我心依然 回复 04-18 01:36
那人有点多了,我靠![开怀大笑]
浪子班头钱六爷 回复 04-18 08:21
你写小说呀
用户14xxx91
继续申诉没有什么意义了,但愿18年后再成一条好汉吧
风云 回复 04-20 04:26
求人不如求己
大耳贼 回复 04-20 20:22
不至于,一年多以后就放出来了,放出来还可以继续申诉,如果高院受理后改判可以有赔偿的
飞熊
继续起诉啊,打到最高警。我相信你儿子是无辜的,我相信你儿子确实有想跟它发生关系,但这不能做为强奸你证据,他们首先是情侣,二彩礼给过了,女方退回彩礼是在按法后才退的,不是在按发前退的。如果女方退回彩礼是按发前,那你儿子不冤枉。
沉默是金 回复 04-20 18:39
订婚前都有协议的,案发后男方说过不执行协议了?是女方要提前房产加名,男方警觉骗婚。
道真 回复 04-19 18:15
就是说用事发后的拉扯作为事发时的依据?你来搞笑的吧
用户10xxx48
上诉是没有用的,他们都是一拈条船上的人,咱们是农民工,陈
苍岩
强奸未遂和强奸一样吗?
无趣 回复 04-20 14:23
屁的强奸未遂,热恋男女免不了迷迷摸摸,在即将不可控时,女方不同意,男方尊重女方意愿及时停止了。但是女方情绪激动,为了安抚女方情绪,将女方拉回婚房进行安抚,造成手臂有伤。这怎么算是强奸,怎么算是强奸未遂?事后,女方家属质问,并要求房产加名额,男方为了安抚女方情绪,避免矛盾扩大才违背,希望等双方冷静后再好好谈,所以不得已口头承认。
用户42xxx81 回复 无趣 04-22 18:40
再冷静冷静一家四口人都要见阎王爷去了
简简单单
继续上诉吧。有罪肯定有罪。但不应该是强奸罪
用户12xxx33 回复 04-20 13:43
我觉得是有错,但没罪
用户16xxx92 回复 04-21 17:08
有婚姻意向和基础的就不应该定位强奸罪,如果女方不愿意,男方用强和暴力了,可以定义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家庭暴力,按这方面来处罚
无风也起浪
都在一个槽吃饭,它会帮你?
用户98xxx64 回复 04-19 20:40
严重赞同
2-20个字符 回复 04-22 20:35
处女能告赢强奸,然后三条命告不赢一个牲口
流浪者
支持销户
用户10xxx38
准备好刀具吧!出来试一下刀锋是否够利。
十一郎
把电梯视频放出来,平息怒火
用户11xxx33 回复 04-19 23:52
这个并不能说明在房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结婚了夫妻俩吵架,难道也是?
AHW妹子 回复 04-19 20:21
是个有头脑的人都知道。怎么也是那样。二婶改了一婶倒霉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用户10xxx79
肯定违背妇女意愿!要不怎么医院敢开处女…
罗通罗马 回复 Z柏松 04-18 12:57
这应该叫违背男人意愿,要反向告女方诈骗歉疑请律师主动出击。[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Z柏松 回复 04-17 06:55
房本不加名 还不违背妇女意愿?
迷失的屠夫
违背妇女意愿,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道真 回复 04-19 08:13
不是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是伟人毛主席说的
用户14xxx78
有拉扯追赶身上还有淤青怎么说呀
道真 回复 04-19 08:12
是所谓强奸前拉扯追赶还是所谓强奸后的拉址追赶呢?
910 回复 04-18 00:57
她母亲打电话的录音,套他认的时候可是说后面彩礼给了,加房名字,后面还能好好过的,这是协商吗?强奸是不可以协商的喔,是因为敲诈勒索不了就告强奸吗?
喵了个咪
法外狂徒张三:都说了多少次了?女方告强奸,一告一个准[并不简单][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冰山
别带节奏 相信人民法院
未知的旋_律 回复 04-18 01:28
如果是判强奸未遂我相信大家还没那么气愤!!!关键现在是判强奸,这就说不过去了!!!仅仅一条因为违背妇女意志就判强奸,那那些被判强奸未遂的又有哪一个不是违背妇女意志的???那不如都判强奸罪算了,还判什么强奸未遂啊,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嘛[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做人不能太SH 回复 04-22 10:46
厉害了
用户10xxx36
继续上诉吧!不用缓刑用实刑,这所谓抗拒从严,那也是简单无疑义的杀人放火才适用,这类掺和了风俗因素的事情不应该简单机械的看法律条文,法官判案考虑过于简单化了。不忘法律初心,才是公正的本源。就这个事情,男方初衷是结婚,女方反而明面订婚心里另有小九九,你说法律初衷该保护啥?法官的判决目的是为了结婚率进一步下降吗?
用户15xxx13 回复 04-17 19:22
男方为何约定的彩礼不给够,房子也约定加名字,为何不愿意加?做不到为何要跟女方约定?是在骗婚吗?打的不就是想先把女的睡了,剩下钱和房子就不给了,结果女的不愿意就强来?
往事随风
越描越黑,越洗越脏!
用户12xxx63
异地审案才成了。
雪峰映湖
法盲
往事随风
穷人为什么会穷?因为穷人的生活习惯思维经常从精于算计开始的,根本就不不看未来和机会。一句话就是:“穷人精于算计”;富人为什么会富?富人善于规划,富人的生活习惯思维一般都是从开始开局的选择和规划出发的。有钱人都把子女送到很好的贵族高等学校读书,因为那种学校里都是商界精英,大佬的子女!所以他们才不会在乎子女在那里的环境里跟谁交往!也不担心他们的未来。
往事随风 回复 04-21 00:03
对
往事随风 回复 04-21 00:18
上过福布斯排行榜吗?
VGV
生活中不缺少只看一面之词就开喷的无知之人,
崔刚
收了人家的钱,就是人家的人。可见男方肯定是奔着结婚去的,女方不同意两性,非得等结婚后。美其名曰怕期间有变故,但是会有什么变故呢?
雪峰映湖
这傻刹母亲和当年李天一母亲一样非弄个世人皆知,借媒体给法院施压,法院只能硬判。你低调点取得对方谅解判个缓刑不用进去,既便对方不谅解判实刑3年表现好2年就出来了,这可好已经关了2年了还没进监狱,连减刑的机会都没有,况且监狱可比看守所好待多了。
用户11xxx75 回复 04-17 11:42
不一样,要知道判刑后之后两代人无法进入体制,而是很多国企等都不收。可以说影响太大了,最最重要的是这个男的以后找工作找对象,等等都是麻烦。
执笔丿写寂寞 回复 04-21 15:20
缓刑就是坐实强奸
老朱
公布这女的名字,看谁还敢要
怼你
建议:如果硬要判男方强奸罪,那就判女方骗婚罪,两者都同程度严重。这样可以避免女权借口说法律不保护女性,也可以有力打击骗婚行为,对各方都有利。
用户14xxx60
强奸罪坚决不能一刀切!!二审判罚刚开始我觉得很对,因为审判长的回答我觉得非常好,判男方强奸罪真的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最近看了好多分析似乎直接判强奸罪又不太正确,因为毕竟已经订婚了,双发发生关系女方情绪激动也可以理解,其次女方本意也不是说要把男方判刑。 我觉得像这种案件不能以强奸罪判,因以行政处罚为主, 这种处罚适用于情侣关系,准婚关系以及婚姻关系和 事前同意事中事后返悔的。 国家保护女性的性权利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也必须保护男性的性权利,强奸罪坚决不能一刀切! 希望大家顶上去支持国家完善法律!
大刀
哪个庙里没有屈死的鬼?认命吧!
用户10xxx30
犟!真实见过,在庭上咆哮几句给带了进去,在里面半年特殊照顾的。。要搞事可以,前提是先低调!
用户53xxx21
在大同订婚案中,大媒体其实玩了一招媒体惯用的套路,叫“偷换概念”!以弱化判决结果本身的影响。 公众的关注核心一直都是“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否合理充分”,而大媒体们巧妙地把关注重心引到了“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而“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这一议题,还巧妙地站了一个道德制高点,这种道德制高点一旦站上了,就几乎无法辩驳。 但广大男士们真的拎不清“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这事吗?相信大多数男士还是拎得清的! 结果,被主流媒体玩一手偷换概念,成功转移了关注焦点,让判决结果合理化了。从此,再也没人关心“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否合理充分
往事随风
这个事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呀!双方都是在房产上顶针,这个时候男方那边应该得厚道一点,从新人都是一家人的角度处理问题!不能说把新娘的身体当家人,把新娘在心理上当外人去分割争取最大化利益。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错误,越是针尖对麦芒。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而误了卿卿性命!人生一世,该糊涂的时候糊涂点,该明白得时候明白一点!不聋不哑当不了阿公!
往事随风 回复 用户43xxx40 04-19 04:40
不会
用户43xxx40 回复 04-19 02:20
如果房产证都给女方了,女方绝对马上消失!说了结婚一年后给房产证,就是那时基本已经生小孩,女方想反悔也没用,男方才是奔着结婚去的!
康熙大帝
虽然母爱展露无疑、但是这个自私的母亲、不会来事的母亲亲手毁了儿子一切!这小伙倒霉就倒霉在自己妈妈不会来事上、都成你准儿媳了、都订婚了、既然是婚房、房子加个女方名字有啥呢?加个名字房子又不是立即成她的了、母亲的愚蠢导致儿子这辈子抬不起头还影响他以后的直系亲属政审!
用户15xxx13 回复 04-17 18:26
不想在房子上加名字?不想分房子,那为什么要答应人家,做约定,最起码的你做不到就不要约定,有约定,别人凭什么不能按照约定要?法院的判决书,明白着骗婚的是男的,做了约定后面后悔,就想先睡了,剩下彩礼和房子就都不给了,女的不愿意就用强的。
旧日的足迹 回复 用户15xxx13 04-19 10:24
人家的约定是结婚一年后再加,女方等不及要立刻加名
松鼠上树
强奸未遂是否可以按强奸罪来判刑?而且是已经订婚的未婚夫妻在他们婚房里面搞出来的事情。
tb194431888
本质就是量刑过重,以此诉求上诉才会成功!
飘云雪亮
爱子如母!没错!救子如弦,没错!该案应由异地接手!!!
或许吧
明显男的是上了女的对于这种情况不要死磕不是强奸,而是要反告她骗婚敲诈。(正常情况下双方妥协几率比较大,毕竟谁也不想干这种两败俱伤的事)哪怕两败俱伤也好过一个人受罪。
无花果
请法官释法,什么是强奸?什么是强奸未遂?
用户10xxx67
真让人担心,会走极端,
李律师
性别平等原则、证据法定原则。
用户10xxx78
女方家你们有麻烦了
1每天练习辩论2把反辩者打趴胜利心情舒畅
问题我们没有看到审判书,不知道判的是强奸、强奸未遂、拘禁伤害等罪名。但从3判刑期应该不是强奸罚,问题不是女方说被男方强奸就是真强奸了(不是我说你干了某某犯罪行为,你就真干犯罪事件了,知道什么叫诬陷?),阴道精液(也有可能自愿性行为),但录音、录像、人证,这类就是最直观证据了。所以有证据证明男方用了强迫手段就可以了。
yu
其实,加害者是双方背后的两位母亲大人的瞎搞!第一,女方母亲为攫取钱财而不择手段。第二,男方母亲不知天高地厚地追责公检法办案人员。两位背后的母亲才是加害这对新人的祸首。
春花秋月
男孩家控告她诈骗罪和故意纵火。
用户74xxx80
各种证据中可以看出男方的确使用了暴力手段对女子实施性行为,因为未遂,所以判三年,符合刑法的规定,如果强奸成功,最低就十年了
用户74xxx80 回复 风云 04-22 15:30
法律的规定是违背妇女意愿,也就是说,女方能够提出当时不愿意的证据,那就能告赢强奸
风云 回复 04-20 04:33
拉扯就算暴力了?你这暴力的界定也太低了
暗夜星火
放心吧这个结果下来,就没有多少妈了,单男单女过一辈子吧!
太阳
男方辩护律师无能
山海青丘
还有最高法院呢,我支持继续上诉
用户15xxx07
遗憾个锤子,儿子犯了法,不想办法补救,还想着无罪辩护
会飞的鱼
都在同一条船上,他们判了你想翻身没们,那条狗订的违背妇女意愿,我看她妈生她时更是违背妇女意愿了
用户14xxx78
女孩不肯发生关系也是对的,证明男孩子还没被接受
用户13xxx51
问题是床上男女混合物是怎么回事???是真的还是伪造的?是真的那就是强奸,
穹夕 回复 04-18 22:10
男女都躺过坐过一张床,就能拿到这个东西。说明不了什么。
执着
负面影响极大。
用户10xxx60
大家不要看结果了,每个人应该思考一下,如果自己应该怎么做,如何避免变成现在的样子!如果你是男方父母,现在的状态,你会后悔吗?你觉得自己做错了吗?
用户15xxx08
活该。
用户10xxx01
给我账号我要捐款
想说点啥
预测下,30年后~1.女方性拥有财富里房产比例,大幅领先!2.经历一段订婚后强奸及婚后强奸案高发后,骤然下降~因为男性拒绝恋爱和结婚了…3.当然结婚率骤降,出生率骤降…4.最神奇的是,婚后女方出轨~反告丈夫强奸(孩子就是证据)~成功将其送进缝纫大学~再和小三结婚~再告新婚男人强奸再成功的~这种案例成为常态,社会不再怀疑。5. 2035年,富豪榜前100的88名男性中,因强奸进缝纫大学的有33人,另有33人因赠予被害女性,掉出富豪榜…2049年,富豪榜前100,女性占比88名…6.社会一片和谐……
用户14xxx78
男方太急了
用户10xxx63
都订婚了还把未婚夫送进去了真是好女人[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01
用户33xxx07
不见人,还能胜,这得多有把握。
用户10xxx15
已经关了两年了,判三年是不是再有一年就出来了
吻白云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先生大义
道真
可否解释一下女方是否一开始是奔着结婚为目的还是另有目的?不要老盯着男方的问题,对女方也需向公众解释一下,因为女方一开始动机有些怀疑,这才是本案重点。如果不是奔着结婚为目的又怎么会意愿呢?
今天
牺牲一人,保全一审所有人,二审觉得挺划算[doge][doge][doge]
用户10xxx66
法律判决己经表明订婚毫无意义,彩礼不过是女性诈骗手段而已
暗夜星火
其实是男方父母看清楚了!不然彩礼补全房子加名,然后一无所有,女方狗急跳墙,利用法律漏洞告强奸!所以官方媒体都发声支持法院,最高检通告都看了吗。
不去出家的才是好道士
,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在阳高县某小区的房屋内,被告人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于当晚打电话报警。都是些什么奇葩。评论区得一些人是不是你家订婚就可以随便玩?
用户15xxx13 回复 执笔丿写寂寞 04-21 15:34
结婚证领了就不怕。法律承认的也是领证。
执笔丿写寂寞 回复 04-21 15:25
那我不是危险了,订婚,孩子4岁了结婚酒席还没办[惊恐],不过结婚证领了。顺便说一下我这边订婚也有酒席
热爱生活的人
这个案子的证据到底是什么?量刑来说是不是过重?事实是什么?总要有证据吧?判决书也应该会交代吧?强奸案是刑事案件不可能不讲证据,只有口供
洛星空城
我觉得判强奸应该是已经避重就轻了,但是如果要继续较真的话,应该改成强奸未遂,其他方面累积刑期绝对超过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