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今日二审宣判#【#订婚强奸案今日二审宣判#】#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结果# 4月16日,山西大同阳高县“订婚强奸案”二审将公开宣判。宣判当天是被告男子席某某被羁押的第712天。
2023年1月,男方席某某和女方吴某某经婚介所介绍认识。恋爱期间,双方口头约定订婚彩礼18.8万元。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的金戒指,男方承诺结婚一年后在婚房房产证上添加吴某某的名字。
5月2日,女方按照当地风俗,举办回门宴,宴请男方。回门宴当天,二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吴某某报案称被席某某强奸。郑女士称因为房产证上未加女方名字才报案,而女方家属接受采访时称,“是他(席某某)强迫的,他强奸了我女儿”,并否认因房产证上未加名和彩礼钱而报案。
5月4日,在女方要求下,郑女士当着办案民警的面写下保证书,答应次日12时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5月5日,席某某涉嫌强奸,被阳高县警方带走立案调查。席某某被带走前,双方在阳高县民政局准备领证后立即去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但未办理成功。
法院一审查明,在婚房内男方不顾女方被害人反对,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同年12月25日,一审认定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当庭提出上诉。
经最高人民法院四次延期,2025年3月25日,该案刑事、民事二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女方未出庭。(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