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放任老婆去酒吧玩,结果去了一次就想去两次,把心给玩花了。男子规劝无果,

沐语纪史 2025-04-17 14:12:24

四川,男子放任老婆去酒吧玩,结果去了一次就想去两次,把心给玩花了。男子规劝无果,只能离婚。

据鹊华视频4月16日报道,男子对着镜头讲述自己的婚姻,他拿出离婚证,诉说着自己的心酸。

他说老婆和自己相识相恋,互相信任,生活得特别美满。不久前,老婆说她想去酒吧玩一玩,去的都是熟悉的人,不会有危险,男子就同意了。

因为他们之间的信任度还是非常高,老婆从来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情,所以男子才如此放心让她去。

老婆玩回来后,非常高兴,还口若悬河地和男子讲述了里面的趣事,这让男子更加放心了。他觉得老婆肯定没有变心,所以在老婆要求去第二次的时候,男子同意了。

后来老婆又继续要求去第三次,男子隐隐感觉不安:里面有什么吸引着老婆,三番五次要去呢?这种地方不是一年去个一次两次正常,一个月就要去好几次,这是不是就有点夸张了?

于是男子首次和老婆因为去酒吧争吵了起来,原本以为老婆会体谅他的担心,但对方好像对外面的世界太向往了,完全不顾及男子的想法,硬是要去。

后来发展到老婆根本就不汇报自己的行踪,直接就去了,完全无视男子的感受。

到现在,男子才终于知道自己的老婆不再是当初那个纯粹顾家的妻子,对方早已被外面的花花世界吸引、侵蚀,无论他苦口婆心规劝,对方好像着了迷似的,不去不行,不去就在家里砸东西。

为此,男子还找过岳父岳母,希望他们帮忙规劝一下老婆,收收心,好好和自己一起生活。

岳父岳母得知情况后,也赶紧找到自己的女儿,说:“你老公那么帅,那么好,有车有房,你干嘛要去瞎折腾呀?现在你的老公对你在外面的事情还能容忍,如果你还不收心,那可能婚姻要破裂啊。”

可是他们女儿回答得很轻描淡写:“你们口中觉得是三好女婿的男子,在我眼里一文不值,那是你们想要的生活,而不是我想要的。你们以前老是约束我,我无法放飞自我,而现在我找到了我想要的生活,为什么不去追求?”

女子的父母不相信自己的女儿能够变成这样: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向往的生活,有一个疼爱自己的老公,有一套供自己居住的房子,这还不够吗?这不是很多人都向往的生活吗?自己的女儿为什么不珍惜呢?真是被外面的人给带坏了。

可是不管父母如何苦口婆心规劝女儿,对方好像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就是一心想往外面跑。

男子看到连岳父岳母都无法规劝老婆,那自己又怎么能说服她呢?既然如此,她选择不要自己、不要这个家,那自己又何必苦苦约束她,让她讨厌自己呢?

因此,男子坐下来和老婆好好协商:“你既然要去追求快乐,追求自由,那我选择放手,给你自由,给你快乐,希望往后余生你能够遇到真心待你、给你幸福的人。”

老婆听到男子如此一说,最开始心中一颤,多少有一点舍不得,但是外面实在让她向往,因此她果断签下离婚协议,顺利和男子拿到了离婚证,开启了自己新一轮的自由生活。

而男子没有那么快走出阴影,他拿着离婚证呆呆地看了很久,前尘往事,一幕幕都在眼前掠过。他非常不舍,但是又无可奈何。事情走到这一步,只怪自己当初那么信任对方,同意她去酒吧,现在好了,对方的心收不回来,能怪谁呢?还不是怪当初的自己那么放任她吗?

网友们规劝男子:“你们的缘分也许早已注定,只能到这一步,既然不能相守到老,那就选择放手吧。你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希望你的后半生能够遇到良人。”

1、丈夫放任妻子去酒吧,妻子频繁前往导致离婚,丈夫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妻子仅仅是频繁去酒吧,没有出现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丈夫一般不能要求赔偿。但如果妻子在酒吧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等构成重大过错的行为,丈夫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会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如果妻子去酒吧的行为没有被认定为过错行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均等分割。

但如果妻子因频繁去酒吧,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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