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的事发生后,我认为最好的补救办法和结局是两人结婚。这样,对女子也没什么名
订婚强奸的事发生后,我认为最好的补救办法和结局是两人结婚。这样,对女子也没什么名誉损失,也谈不上身体伤害;对男子也没什么财产损失,更没有牢狱之灾。两全其美的事!可惜两家走向相反的方向,将各此的损失和伤害最大化。
我们也注意到,事发后双方也进行了沟通:女方提出立刻房产证上加上女子名并把剩下的彩礼给了就可领证结婚;男方也同意了。可惜双方在等房产证时迟了十几分钟女方离场、最终走到今天结局……
要问晚了的这十几分钟是客观原因造成的还是男方生变了呢?
在这件事的整个过程中,注意到女方很在乎房子有女子的名,为什么这么在乎甚至有些急切呢?还有,既然反对婚前性行为,又为什么和男子单独相处在极易引起男子冲动的时间节点和空间呢?难道女子不会想到这一点吗?这些都不太合乎情理。如果男方有生变,或许正是这些不太合乎理的事引起的。
总之,我认为这件事中最缺的是真正的爱情!
游客
还没结婚,就想着男方的房子,这就不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