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网约车司机载了两名乘客,离到达目的地还有200米,前方修路过不去,他就让乘客下车,乘客埋怨一句:“你开什么车啊?”司机听了不耐烦,回复道:“快点下去,不要说这么多!”结果就因为他这句不耐烦的话,两名乘客下车对他拳打脚踢。 据百姓关注,4月17日的报道,这名网约车司机真的是被打惨了,两名乘客对他拳打脚踢的,疼得他哇哇直叫。 他报了警,可等民警来了,两名乘客都已经走了,司机还没意识到,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这两名乘客要打他,明明是前方修路过不去,他们下车又有什么错? 他的思绪让他又想起了这件事,这名司机为了生计,就做起了网约车司机,平时该上班就上班,该在家干家务活,就在家干家务活,等他空闲了,他才会跑网约车。 没办法,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他只能拼命去挣钱,而坐网约车司机是比较适合他的。 这是他没办法的出路所以他的内心应该不是特别喜欢这份工作,只是迫不得已才选择这份工作,毕竟每天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乘客,多少有些让他厌倦了,只是他在硬撑着。 当时他接了一个单,有两名男乘客,他从接到乘客,以及开车在路上,一切都很顺利。 不过到了距离目的地还有200米的时候,司机就发现前面修路过不去了,如果要绕路的话,会要绕很长一段路。 当时他就在想,反正只有200米,乘客下车找一找,锻炼一下就到了,所以他就跟乘客说:“还有200米,前面过不去了,你们就下车找一下吧!” 说完他就准备接下一个单,结果乘客听了,其中一个乘客就埋怨道:“你开的什么东西啊?” 虽然离目的地只有200米,但是他们并不熟悉这个路段,找路问路会非常耽误他们的时间,何况他们已经付了全程的车费,为什么让他们提前下车,如果让他们提前下车,司机为何不修改到达目的地的地点,让他们少付一点钱。 他们就想着等司机说出来,结果司机不耐烦了,直接说了这么一句话:“你们快一点下车,不要说那么多话了!” 这不明摆着要赶客下车吗,这两位乘客的情绪也瞬间激动了,赶他们下车也就算了,他们还得多付200米的冤枉车费,他们越想越激动,就来到司机的车窗前。 他们打开车门,说道:“让你赶我们下车,你是什么东西。” 说完,他们不容司机多说一句话,就开始对司机拳打脚踢。 司机被打,双手护住脑袋,对他们喊道:“不要动我!” 可一切无济于事,司机被打了,他疼得哇哇直叫,两名乘客揍了司机一顿之后,这才扬长而去。 司机摸着浑身的疼痛,感到又愤怒又憋屈,才报了警。 本来他就是生活不如意才跑网约车的,这下好了,钱没挣多少,还被揍了一顿,实在让他难受。 由于民警到来之后,这两名乘客已经离开,现在这件事情还在调查中。 那么司机遇到的这件事情,到底谁对谁错呢? 1、两名乘客打他,乘客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司机是轻伤以下,那么他们的行为是一般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况下,只要司机的伤不是特别重,两名乘客接受行政处罚,并且罚款就可以了。 2、如果两名乘客的行为导致司机是轻伤以上,那么他们就犯罪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毕竟他们这是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即使司机再不对,也不能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司机还有200米没有到达目的地,实际上这是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司机没有到达目的地,可以用好的态度和乘客商量,而且提早结束订单,不要让乘客多付一分钱,事情就不会发展成这样了。 那么你认为这件事谁对谁错呢?(来源:百姓关注-2025.04.18)
江西南昌,网约车司机载了两名乘客,离到达目的地还有200米,前方修路过不去,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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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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