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与人吃饭时饮了2斤半酒,过后骑着电动车回家,岂料途中突然失去控制撞向绿化带,抢救无效而亡,男子家属认为同饮者3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起诉3人赔偿44万余元,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据悉事发当天上午,死者许先生受还有蒋先生邀请前往一家餐馆吃饭。 当时饭桌上人很多,一共7人,其中陆某与许先生是好朋友,一个叫陈某的与许先生是朋友的朋友关系,许先生与他只有点头之交。 聚餐开始后,陆某与许先生买了一桶5斤装米酒饮酒,陈某和蒋先生则喝白酒。 因为酒水性质不同,双方互相也没劝酒,同时,因为许先生与陆某关系太好了,两人更没有劝酒,愿意多喝就多喝一点,少喝也没关系。 事发后,许先生的家属将陆某、陈某还有蒋先生告上了法庭,索赔44万余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共同饮酒者如果有劝酒行为,要相互承担照顾的责任和义务。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无证据证明陆某、陈某存在劝酒行为,但蒋先生作为聚餐的组织者,却需要尽到更多的责任,因此需要赔偿许家人4万元。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 红星新闻2025-4-17《聚餐醉酒后骑车撞树身亡、家属起诉共饮者赔44万,法院已判》
江苏张家港,女子在政务中心办理护照拍照时,将金项链取下放在拍照处的桌子遗失,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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