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才知道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案是公诉案件,起诉方是检察院,也就是说应该是不需要受害方请律师的, 如果案件不复杂,也没有民事部分的诉讼要求的话。 这起案件犯罪过程清晰可见,定性也明显,肇事方偷奸耍滑,装疯卖傻想逃应该是逃不了罪责了,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三条鲜活的生命丧生在他手里,怎么判他都不过分,判死刑必能大快人心。 所以,这起案件大概只要由检察院搜集并出示证据,追究肇事方的法律责任的,不需要受害者家属额外请律师吧。 检查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他,证据确凿,相信那个肇事者应该离死不远了,上一个那个广州开车撞人案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刚审完就被执行死刑了。 拭目以待吧。
景德镇案被告人这是必死无疑啊!家人们,景德镇这个案子大家都知道吧?检察院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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