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撞人案,现在已经撕破脸了。
律师这活儿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
听说那边律师团为了找突破口,连口水都顾不上喝,天天翻案卷翻得眼珠子发直。
律师挣钱无非两种,一是维护正义的有道德的钱!一是昧着良心钻法律空子挣即缺德又昧良心的钱!希望这位律师别犯有钱能使磨推鬼的错误,有钱也不能胡作非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限速40,一百多迈的速度把人撞死了。还是三条人命。还是两次加速。让他的律师去申诉交通肇事罪吧。这次得感谢特斯拉的后台数据了。
检方起诉将肇事罪改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就能说明一切,交通肇事罪最高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是死刑!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漫步人生
故意的,必须死刑
iii发克优
绝大部分是为钱服务,有良心的太少
九灵元真 回复 04-22 12:29
那个不惜名声。庭上坐实富少强奸罪的律师
九灵元真 回复 04-22 12:28
这一次可是已经做绝了,对上一个不惜一死的老头,咋的,赚亏心钱犯得着把命赔上。
用户10xxx34
这不很明确吗?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辩护律师怎么了?丧尽天良啊!知不知道这样的说法:多行不义必自毙。
昵称总被占用 回复 04-22 13:57
当庭认罪是没有宽大处理的,在公安侦查阶段主动投案自首才有宽大处理的可能性
我爸爸 回复 04-22 14:07
讼棍的名声哪来的?很明白的
诛天之刃
为不为钱我不知道,只知道那个孩子会一直跟着他…跟着他…跟着他
WU 回复 04-22 12:16
真的有这个,还会打仗吗?
用户17xxx33 回复 04-22 07:55
照你这逻辑,火葬场,太平间都没人干活了。香港为黑社会辩护的律师还少吗?被告原告都有权请律师,并且有权在律师陪同的情况回答检方问题。
风狂
限速40,车速100多,这官司还用打吗?这根本就是危险驾驶危害公众安全罪
苹果树 回复 04-22 08:24
看对方出不出谅解同意书,出了可以减刑。但是那边就肯出八十万,就想买三条命。。。
人家都说如果名字长的话一眼就可以注意到呢 回复 苹果树 04-22 12:37
绝后了,谅解干嘛
用户13xxx07
死刑都是轻的,凌迟几十次嗯不过分
十年河东
必须死刑!
用户12xxx14
死刑。
打不过就跑
辩护是律师的职责,送凶手上绞架的是原告和法官职责
light2
这张照片孩子父母的脸好吓人
明天君 回复 04-22 09:27
打印出来的像素能好到那?
用户89xxx91
不但要判死刑,钱还要一分不少的赔偿。
用户10xxx61 回复 04-22 11:27
死刑了谁来赔。法官赔吗。
赖着别走
笑话,无论谁都不会妥协的,人都没了,还留着脸干嘛?给你脸了?
attur
律师并只为案件服务,没有对错
attur 回复 04-22 13:43
律师只为法理服务,不论对错
attur 回复 04-22 13:43
律师只为法理服务
兔子打嗝
这案子要是打赢了以后大钱💰那是少不了的[得瑟]
用户10xxx50
死刑立即执行!
快乐成长
支持死刑
帝蚂
看到娃娃的照片我就心痛
用户65xxx83
不死何以慰天下
用户10xxx14
令人悲伤的一个家庭
用户10xxx77
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希望死刑,大快人心,险恶罪该万死。
phil
若没有律师的充分辩护,你怎么证明你的判决是没有漏洞的,合乎正义的,不可质疑的?!!说啊,你个大聪明
陈琼
干掉司机,马上枪毙,留有何用,
燚燚
那一家都不是人,生的养的都不是人,已经祸害两个双独家庭了………
phil
律师合法接受当事人委托,收取委托人费用,为当事人提供合法辩护服务——你个大聪明来教教,律师该怎么做?!说啊?!!
言普言京
不死刑,天理难容
用户97xxx45
妖孽祸害人间
践踏者
想想当年那个富二代飙车判罚!重判大概有点悬
用户16xxx78
报仇
用户10xxx48
[静静吃瓜]这一家年龄有点大呀
砖头打歪了
我只反对给司机开脱罪责的所有理由和借口,谴责为司机做减轻罪行辩护的无良律师!
棒棒哒 回复 04-22 12:09
个人看法:两头吃的才是无良律师。站在委托方的角度进行辩护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职责所在,无关对错。法律漏洞也是靠无数次辩论来完善,过程难免不尽人意。
用户10xxx84
狼怎样也是狼,今天吃掉三个人,放出来也会吃掉几个人!
用户12xxx61
怎么看?如果我看了有用,那就是死刑了,更具体点就是用很痛苦的方式来执行。
安之若素
这人好像也没有道歉和忏悔,只能说这家庭与个人没有起码的道德与良知,但愿这样的人能少一个是一个。
用户11xxx26
判死刑,
烟月山风
辩护律师职责所在,忍怒不喷
2-20个字符
得钱买放,谋财害命
木其石马
存有其女友证词(故意伤害行人)其死定了!剥夺政治权利+斩立决!
大猪
坚决不能走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这条路,目前检方通报的情况来看,应该直接走故意杀人这条路,希望律师仔细阅卷,送他早日投胎
用户10xxx52
民愤极大。不杀不平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