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案引发性别对立争议
这案子真是让人无语!本来是讨论法律问题,怎么就变成男女性别大战了?双方都在喊不公平,却没人关注案件本身的司法程序。更可怕的是,以后类似案件可能都会被贴上性别标签,理性讨论的空间越来越小,大家互相不信任,社会还能好吗?
想想日本"恋爱资本主义"那套,把个体问题上升到群体攻击,现在有些人喊着"男性危险",简直一模一样!太可怕了!这案子就像打开潘多拉魔盒,释放出可怕的魔鬼,引发了激烈的性别对抗,让人们开始不信任彼此。
其实,大家应该关注证据和程序是否公正,而不是急着站队。法律问题不该被简化成性别对抗,这才是最危险的信号!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以后可能会有更多人不愿意结婚,选择躺平,想想都觉得可怕!
闲人一只
如果是普通朋友或者陌生人法院这么判一点问题都没有,有问题的是这两个是未婚夫妻
一步算一步
有资金往来,应该按照家庭成员处理,而不是拿法律处理,你爸打你几下就要抓去坐牢?
用户10xxx52
这个事情的经过应该男女都是处,男的认为订婚收彩礼了,女的也跟着回婚房了,就想在婚房半推半就,女的其实没那么爱他,甚至有点生理性抗拒,然后处男加处女最后就接触下根本没做成功。本来男女间闹矛盾,都没想着把对方怎样,男的没想着怎么强行要上,如果有真强行女的不可能不受伤,女的其实也没想着要男的坐牢,哄哄就好的事情。后面,女方母亲非要加房产名字(那时候加名字可以分一半)还说结婚也不一起住,男方母亲觉得女方是骗婚的,双方母亲插手后矛盾扩大了,就报警了。然后公检法在法律条款已经偏向女性的情况下,带着很明显的保护女性和女权主义偏向的情况做出了三年实刑,最终弄出了订婚后未婚夫在婚房强奸未婚妻,而且强奸行为实际未成功的情况下被判刑的千古奇谈!
树叶
涉及隐私,证据和程序并不公开,关心不了。
光只是错觉
既然证据确凿,为何700多天才二审??为何私下和被告商量认罪就缓刑???
无为
你要不要看看需要证据吗?
good luck
狗血剧情,无法洗白
华今朝
感觉是诈骗在先,强🗡️在后,考虑到女方过错在先,所以二审一开始准备用缓刑的,只是男方太头铁坚持无罪,还扬言要追究一审人员,二审怒了,维持了原判。类似于打死人贩子,对方过错在先不代表别人可以用更严重的错误来报复。
用户95xxx32
法律就应该要把有信基础的人和普通的关系的人区分开来,强奸的定罪本来就是有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属性,现在居然把夫妻情侣性伴侣拉到和陌生人一个层次里面去,这本来就有巨大的问题,这就助长了性讹诈的发生概率,你说这个叫男人怎么规避啊?带着有心的坏女人,她基本上是一个一个准,只要不是有性基础的人判再重社会不会有意义反而会拍手称快维护社会稳定,但是大同这个你能做他有多大的社会危害性吗,判刑事层面的强奸罪太过分了
用户10xxx54
法律就该支持女方骗取男方感情,让男方误认为女方也爱自己,试问女方如爱男方,哪个女方会不接受在定婚了还不让男方碰,爱是什么?性也是双方爱的体现,两人在起,为的是什么?搭伙过日子吗?试问天下有几个男的是唐僧转世!不爱见第一面时就讲清楚,看得上看不上一句话而己,就不会有后面那些事,虚伪的表现,害人害己,骗取他人感情也是骗,两人如相爱,有谁把自己爱的人告成强奸的,在一般情况下,两人相爱,如男的一直不去碰女的,女的还以为男的那方面不行,不爱自己呢!这女的简直害人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