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个技术大佬月薪四万五,结果他一辞职就被公司给卡住了,说两年内不能干原来的工作,要是违反了得赔一百万。 但公司给的竞业补偿每个月才两千多,连他工资的一个零头都不到。 法律规定啊,竞业补偿不能低于离职前工资的三成,在上海甚至可以到五成。 按照这个标准,公司应该给他每个月一万三五,但他现在拿到的那点钱在上海根本不够花,交完房租水电就没啥了,连正常吃饭都困难。 很多公司耍小聪明,在合同里把竞业协议藏得很深,用特别小的字写着“按最低工资补偿”。 等到员工真想换工作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专业技能被绑了两年,补偿金连物业费都不够,这不是欺负人嘛。 律师说了,签合同的时候千万别被那些看起来正常的条款糊弄了,一定要搞清楚补偿金能不能养活自己,违约金合不合理。 现在连送外卖、摆摊都有竞业限制,稍微不小心就可能掉进坑里。 这种用超低补偿限制员工发展的做法跟霸王条款没啥区别。 以后签合同的时候,大家一定要仔细看看竞业协议里的内容。 你们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套路呢? 评论区分享一下你们的经历吧。
为什么身边很多女性都喜欢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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