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山东济南,一男子为独吞100万赃款,把同伙5个人砌成窗下的水泥台子,随后,他把房子借给同学居住,同学浑然不知,在台子上铺了席子,一家人在上面喝茶,吃饭,睡觉,一直住了6年,直到最后发现尸体,一家人吓得魂飞魄散! 王某,1970年代生在济南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家里住的是老式胡同房,窄得转不开身,父母靠工厂那点死工资养活一家人,日子过得紧巴巴。他小时候穿的是哥哥捡来的旧衣服,长相普通,走在街上没人多看一眼。长大后,他在一家小厂当文员,每个月工资就够糊口,攒不下几个钱。那时候的济南,城市发展快,可王某的生活像是被卡住了,始终没起色。慢慢地,他开始跟一些不正经的朋友混在一起,听多了发财的门道,心思也变了。 到了1996年,王某已经三十出头,眼看着别人买车买房,他心里不平衡。他不想再过这种穷日子,于是动了歪念头,跟五个狐朋狗友策划了一起盗窃案。他们盯上一家企业的保险柜,偷了整整100万现金。那年头,100万可是天文数字,够普通人几辈子花。可钱到手后,王某却起了黑心,他不想分给任何人,决定独吞这笔巨款。 1996年春天的一个晚上,王某把五个同伙叫到自己租来的小屋里,说是要商量分赃的事儿。那房子不大,窗户底下是个空台子,平时堆点杂物。他早有准备,趁着同伙喝得晕乎乎的时候,从厨房拿出一把铁锤,挨个下手砸死了他们。五个大活人,就这么没了。他一点没手软,做完后还冷静地处理现场。那晚夜黑风高,他把尸体拖到窗下的台子边,用从附近工地弄来的水泥把尸体砌进去,上面抹平,再铺上瓷砖,乍一看就像个普通的炕台。 干完这事儿,王某没敢多待。他把房子收拾干净,租给了一个老同学刘某。刘家刚从农村搬到济南,带着俩孩子,租房预算低,看到这间便宜的出租屋高兴得不得了。他们搬进来后,觉得窗下的水泥台子挺实用,就在上面铺了席子,把它当桌子用。白天,孩子们在上面写作业,晚上全家挤着睡,压根不知道脚底下埋着五具尸体。王某呢,拿着100万跑去外地,买了豪车,租了大房子,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刘家在这房子里住了整整六年。六年里,他们在水泥台子上吃饭、喝茶、睡觉,生活简单却踏实。刘太太偶尔还跟邻居聊起这房子,说租金便宜,地段也不错,就是夏天有点潮味儿。她哪能想到,那股怪味儿是从台子底下传出来的。孩子们慢慢长大,家里添了些家具,可水泥台子一直是他们生活的中心。六年时间,风平浪静,谁也没怀疑过这个家有什么不对劲。 2002年夏天,王某过得太滋润,反而心里开始发毛。他老做噩梦,梦见那五个同伙来找他索命。他越想越怕,最后忍不住跑回济南,想看看那房子怎么样了。那天,他趁刘家不在,偷偷溜进去,用工具撬开了水泥台子。结果刚撬开一条缝,刘太太买菜回来撞了个正着。她一眼看到台子底下露出的东西,吓得尖叫起来,赶紧报了警。警察赶到现场,凿开台子一看,五具腐烂的尸体赫然在目,整个济南都炸了锅。 警方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了王某。他们在他外地的家里搜出还没花完的赃款和那把沾血的铁锤。王某被抓后交代了一切,说他杀同伙是为了独吞钱,砌尸体是为了毁尸灭迹,租房子是想让别人帮他“镇住”这个秘密。法院没给他任何情面,判了死刑,没收全部财产。2002年秋天,王某被执行枪决,这事儿才算画上句号。刘家吓得连夜搬走,那房子从此没人敢住,成了济南人嘴里流传的恐怖故事。 这案子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老百姓茶余饭后都在聊。有人说王某是鬼迷心窍,有人说他穷怕了才走上绝路。不管咋说,这事儿给人的震撼太大了。那间出租屋后来空了好多年,路过的人都觉得阴森森的。刘家搬走后,精神状态也不好,尤其是刘太太,总觉得自己身上有股洗不掉的晦气。这案子成了济南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提醒大家钱再多,也不能昧着良心去挣。
叔叔来电告知,他“五一”将赴济南游玩,询问能否借宿我家,如卧室不足,客厅亦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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