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男子在医院陪护,同病房女子进厕所洗澡,1个多小时不见动静,男子担心

奋斗者联盟 2025-04-25 11:34:57

2023年,一男子在医院陪护,同病房女子进厕所洗澡,1个多小时不见动静,男子担心她出事儿,没多想推开了门看到女子,女子认定男子偷窥,要求男子赔偿30000元。 毛先生的母亲身体一直不是很好,动不动就要在医院住上十天半个月的,而毛先生作为儿子,理应在医院做陪护,24小时不间断的陪护母亲。 事情发生在江苏常州,2023年,毛先生的母亲再一次住院,这次还是毛先生作为陪护,一直等到母亲出院。 与母亲住在同病房的,还有一个姓朱的女士,平日里没什么事,毛先生经常会和朱女士闲聊,两人聊得还算不错。 而在医院生活,无论是病人还是家属,洗漱都是在公共卫生间,案发当天,朱女士好几天都没有洗澡,感觉到浑身瘙痒,便去公共卫生间洗澡。 毛先生这边,就在母亲床前玩着手机,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很快就过去1个多小时,毛先生看了下时间,突然想到,朱女士还没有回来。 两人虽不算朋友,但好歹相识一场,毛先生还是比较担心对方的,毕竟以毛先生的生活经验来看,哪里有人洗澡能洗一个多小时。 于是毛先生便来到卫生间前,他没有听到任何动静,心理下意识就认为,朱女士是晕倒在卫生间,也没多想,就直接推门而入。 结果可想而知,这可把朱女士给气坏了,表面上看毛先生一本正经,没想到背地里,竟是这样的人。 毛先生也试想过辩解,表示洗澡一个多小时,卫生间还没有任何声音,正常人都是需要进去查看,毕竟晕倒可不是一件小事。 且在医院的公共卫生间,人来人往,难道朱女士洗澡,不知道要将门给锁住吗?如果有其他病人上卫生间,结果不是一样。 但朱女士就是认为,毛先生是在偷窥耍流氓,声称如果是真的担心晕倒,为何不在卫生间门口呼喊,或者是敲敲门。 这个卫生间,也就病房里的人会使用,而病房里总共也就3个人,都知道她去洗澡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不打招呼,就直接推门而入。 朱女士这边,是选择直接起诉毛先生,要求30000元的赔偿,但这显然有些漫天要价,后根据法院审理,毛先生的行为,的确是侵犯到朱女士的隐私权,对其身心造成影响,故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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