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奔了!四川成都,一女子在路边摊吃饭,看到一位老人将别人吃剩的饭菜打包到一起,女子心生同情,为老人买了一碗米饭,让她坐下慢慢吃,可是随后,女子发现事情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据AHTV第一时间4月23日报道,许女士和同事出去办事,正值中午吃饭时间,两个人就随便找了个路边摊对付一口。
点完菜后,许女士接到了一个电话,于是一边坐着等上菜一边接电话,打电话的时候,许女士随意往一边一瞥,正好看到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拉着一个小车向这边走来。
老人穿着一身几十年前的蓝色上衣,衣服虽然款式老旧,但洗得干干净净,老人走到饭馆前,从小车里拿出一个塑料杯,随后就将客人吃剩的菜往杯子里装。
就这样,老人打包了半杯后,看到有张桌子上剩了不少菜,此时其他桌大部分客人都吃完了,老人遂颤颤巍巍走向许女士这桌。
老人用讨好的语气问许女士,能不能帮她买一碗米饭,她想在这坐着吃一顿饭。许女士此时还在打电话,又以为老人是骗子,因此并没有理她。
打完电话后,许女士往旁边一看,老人正可怜巴巴地站在一边,将旁边一张桌子上的剩菜折在一起。
也正是在此时许女士才发现,老人穿着虽然整齐但比较旧,脚上虽然穿着鞋子,但鞋子没有鞋带,来时虽然拉着一辆小车,但是小车看起来也很破,像是捡来的。
许女士刚刚正在接电话没有分心细想,也担心遇到骗子,所以并没有理会老人,此时仔细观察后,许女士觉得老人不是骗子,而是真的需要帮助,许女士内心不禁涌起一阵愧疚。
于是,许女士买了一碗米饭送给老人,老人非常感激,坐到那张没人的桌子前,一脸满足地就着米饭吃起了剩菜。
许女士因为有事要忙,没办法过多停留,于是就将老人拍了下来,呼吁在附近上班的网友,如果看到老人,请帮助她一下,让她能够坐着吃一顿饭。
老人的境遇令人心酸,对于这种生活困难的老人,怎样才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也就是说,没有生存能力的老人,应当由政府对他们进行供养和救助。许女士遇到的这个老人,如果确实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可以向社区反映求助。
老人通过捡食剩饭菜和向他人求助来解决一顿饭的问题,反映出社会救助机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另外,许女士对老人提供帮助是一种基于道德和同情心的善举。
在法律上,许女士没有义务为老人提供食物,她为老人买米饭是个人的自发行为,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互助,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价值。
有人说,许女士应该给老人买一份干净的饭菜,别人吃剩的谁知道干不干净呢?
其实,做善事不分大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做好事,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也比什么都不做强。
如果每个人都一心向善,积少成多之下,又何愁社会不进步,人民怎么可能不团结友爱向上呢?
乌先生
穿着干净证明老人居住环境不错。很多随儿女进城的老人喜欢捡废品卖钱,这跟穷、吃不上饭不沾边。
跑男-阿强 回复 04-25 17:57
如果只是捡废品卖 应该不会吃别人的剩饭菜
顶小
困难老人向社区反应求助,想想都笑,各级机关执行领导电话吩咐,那是没话说。但向下服务,就太难了。
驻倭华军
这种很多是习惯了,见不得浪费。
区阳开心
我识得一个64岁的老人,身无分文,周身病,无亲无戚无朋友,为什么这样呢?因为他一直以来,游手好闲,专做坏事,现在老了,值得可怜吗?
爱吃萝丝
是的,根据法律来看,哪怕一个人得了癌症,治病花光了钱,国家也应该接管过来,继续为他免费治疗。孤寡老人也都是国家管,这个是真的会被送到福利院敬老院。
用户11xxx40
如今的老人过得很苦,就算有儿子,他是一孩化压力大,我熟悉一个朋友,现在有退休金,但是老伴有病,化光他的积畜,如今八十几岁,想去老人院无钱去,他有二千多退休金,每个月看病吃饭都未较,儿子要供楼,要养孙供书教学,儿子也有病在身也要工作,手停囗停,除便说去老人院,老人院也是要钱的地方,无钱想都不要想。
古越族
记住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象这样大量收吃食,并非善人,直观讲,并非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