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金融新令:用户疏忽致诈骗损失需自行承担】 根据泰国央行最新声明,新颁布的紧

看见泰国呢 2025-04-30 16:57:43

【泰国金融新令:用户疏忽致诈骗损失需自行承担】 根据泰国央行最新声明,新颁布的紧急法令规定,金融犯罪受害者若因自身疏忽导致损失,可能需要完全承担责任。这项于4月12日在王家公报上发布的《关于预防和打击技术犯罪措施的紧急法令(第2号)》(Emergency Decree on Measures to Prevent and Suppress Technology Crimes (No.2))明确了数字金融生态系统中各方的责任分担机制。 泰国央行负责金融机构稳定的副总裁荣·马利卡玛斯(Roong Mallikamas)表示,监管机构计划于下个月公布有关金融诈骗共同责任的详细指南和条件。 所有相关方,包括用户,都必须根据其疏忽程度共同承担金融诈骗案件的责任,法院将确定每一方的过失和责任比例。 新法令复盖范围广泛,将数字金融交易生态系统中的所有参与者纳入责任框架,包括电信运营商、社交媒体平台、金融机构、电子货币服务提供商、数字资产运营商和用户。 法令要求所有服务提供商必须加强客户保护协议。若这些提供商未能满足监管标准,将共同承担客户损失的责任。根据修订的法令,相关组织都必须与监管机构合作,共同防止金融诈骗行为。 泰国央行监管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包括传统金融机构和电子货币(e-money)实体。这些机构必须积极配合新的安全标准,否则将面临连带责任。 荣女士指出,央行一直致力于提升金融服务提供商的安全系统,目前已取得显着成效。重点措施包括提高手机银行应用程式的安全标准,并实施遏制骗子帐户使用的机制。 荣女士说明,「今年前三个月没有报告手机银行诈骗案例,这主要归功于加强的应用程式安全性,防止黑客远端控制设备转移资金。」 新公告将具体解决身份盗用预防、骗子帐户管理以及快速事件报告系统建立等问题。泰国央行支持新法令背后的原则,并与各机构合作完善其条款,加强打击技术相关犯罪的措施。 虽然法令允许服务提供商承担部分客户损失的责任,但荣女士特别提醒公众在使用金融服务时保持警惕。用户应遵循安全实践,避免点击可疑链接,并仔细验证交易详情,以保护自己免受技术相关犯罪的侵害。 原文:-hans/article/financial-fraud-responsibility-decree-thailand/ 看更多泰国资讯:-h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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