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近几日出台的强奸罪认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尤其是对于全国范围内的强奸案件,种类繁多,很多案件在事前事中都是双方欢愉的,事后女方反悔了,就去报案了。
各种各样的理由都有,比如说谈好了彩礼,结婚时却没有给足彩礼钱,女方就反悔了,男方不愿意分手,女方就说男方强奸了她。
又比如说谈好了房产,结婚时却没有给房产,女方就反悔了,男方不愿意分手,女方就说男方强奸了她。
又比如说男方花了很多钱把女方培养成人才,想要结婚而女方不愿意了,女方就说男方强奸了她。
各种各样的理由,还有很多很多。
澳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般都会先看证据,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女方在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之前,已经以利益交换为条件,达成了一致的口头或者书面的意思表示,而后却以强奸的理由反告男方强奸的,那么就会判女方诬告陷害罪或者诈骗罪。
个人观点:我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比较合理。大家觉得这样合理吗?
暗夜星火
照澳门的做法,女的要进去。
默默无味86 回复 05-01 18:11
判了几起都是3年起
随风 回复 05-02 00:04
合理,
小马儿
心黑了!做的事就很难公平
用户10xxx06
这才叫男女平等
用户80xxx23
澳门走在前面
洪准坐标测量技术工作室 回复 05-02 00:24
本来就该这样……
格格巫
好
zhw赵
这才叫法律!
冷眼看世界
小编,你违背妇女意愿了…得进去了[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心业
好
你的选择
大同那个案子,女的房产证上不加名然后就告强奸,让澳门法官来判,女的肯定是污告加诈骗罪,三年起步
大风轻云
这才是真正的法律,为真正的法律澳门政府点赞
想说点啥
如果在大同告强奸,成功概率有多大[墨镜]
蔡卫宾
事前不同意可以理解,你事后不同意是怎么解释的说说看啊[点赞][点赞][点赞]这是什么逻辑。就是用特殊手段,事后不同意也是可以理解的。正常情况怎么解释
Ade
确实是合理的,利益交换达成的契约,毁约太恶心了
你的选择
澳门才是法制社会的典范
笑哈哈
澳门真棒
往事随风
还得是澳门[点赞][点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