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少年在新加坡戳破了汽车轮胎被判12下鞭刑,美国总统肯尼迪亲自求情,新加坡的鞭刑有多恐怖? 1994年5月5日,新加坡皇后羁留中心内气氛紧张。18岁的美国少年麦可·费尔(Michael P. Fay)面色惨白,他将在这里接受一项在西方国家几乎绝迹的刑罚——4下鞭刑。这场刑罚的背后,是一场已经持续数月的国际外交风波,甚至惊动了大洋彼岸的美国总统。 让时间回溯到1993年。年轻叛逆的麦可在新加坡犯下了在美国可能只算"恶作剧"的行为:他在社区内涂鸦,戳破汽车轮胎,甚至用斧头敲毁车窗。在美国青少年文化中,这或许只是一次出格的顽皮,但在法律严苛闻名于世的新加坡,这无异于自掘坟墓。 少年的行为触犯了新加坡《破坏公物法令》第三节,按照当地法律,破坏公物者可被判监禁长达三年、罚款高达2000新币,还可能面对三至八下鞭刑。麦可起初并未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在审判过程中拒不承认犯罪,这一态度让他的处境雪上加霜。 新加坡法院最终对这位美国少年做出严厉判决:监禁8个月、罚款3500新币(约2,214美元)以及12下鞭刑。这一判决一经公布,立即在国际社会引起轩然大波,特别是在美国——一个崇尚"人道主义"刑罚的国家,新加坡的鞭刑被视为野蛮和不人道的象征。 消息传到白宫,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而非文章标题中提到的肯尼迪——震惊不已。这位世界最强国家的领导人亲自通过外交途径,向时任新加坡总统王鼎昌提出请求,希望能减轻这位年轻美国公民的刑罚。这一举动将一个原本单纯的司法案件升级为国际外交事件。 在两国较量之后,新加坡政府以尊重的姿态做出了一定让步:将鞭刑由12下减为4下,但监禁和罚款刑罚不变。这一决定既展示了新加坡对友好国家的尊重,也坚定地维护了其司法主权和法律威严。 就这样,1994年5月5日,麦可·费尔如期接受了4下鞭刑。这段经历深深烙印在这个年轻人的心中,他后来告诉媒体:"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新加坡。"这句简短的话语背后,是对那种皮开肉绽之痛的难以磨灭的记忆。 这场事件在美新两国之间造成了一个"外交小摩擦",却也让全世界重新审视东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巨大差异——相同的行为,在不同的法律体系和文化背景下,可能面临截然不同的后果。而新加坡对外国公民一视同仁的法律适用,也向世界传递了一个明确信息:不论你来自哪里,在新加坡的土地上,都必须尊重并遵守新加坡的法律。 新加坡鞭刑之所以能在国际社会引起如此广泛关注,很大程度上源于其执行过程的惊人细节。这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皮肉之苦,而是一套经过精心设计的刑罚系统。在新加坡皇后羁留中心内,专门设计的鞭刑架高达2.74米,由坚固木料制成,下方配有供犯人站立的木头底座。当犯人被带到这里时,他们将被赤条条地绑在刑架上,两侧各有一名狱警看守。 用于鞭打的刑鞭长度为1.2米,粗1.3厘米,看似普通,实则蕴含狠辣用心。行刑前,这根刑鞭会被浸泡在清水中整整一夜。这不是为了减轻痛苦,恰恰相反,浸水使藤鞭充分吸收水分,增强柔韧性,防止在行刑过程中断裂。因为干燥的刑鞭可能在抽打时断裂,断裂后的木刺会扎入犯人肉里,造成额外的伤害。 行刑的技术标准极为严格: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开"。唯一算得上"人道"的措施是,每打完一鞭后,医生会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受刑者无法承受下一次鞭打,则会停止执行。但在实践中,很少有人能在第一鞭后就被判定为"无法承受"。 鞭刑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由来已久,存在于世界历史的各个角落。犹太人、埃及人、波斯人,斯巴达人、罗马人和伊斯兰国家都在历史上使用过这种刑罚。在中国古代,早在黄帝时代就已有鞭刑的记载。随着历史演进,鞭刑工具也从简单的皮鞭演变为木棍、竹板与荆条等多种形式。中国古代"新五刑"中的"笞、杖"就是鞭刑的变形。特别是明代的廷杖制度,更是让众多朝臣闻风丧胆,不少官员甚至死于廷杖之下。 新加坡的鞭刑制度直接源自其殖民地历史,是英国和英属印度刑法制度的产物。与许多曾经实行鞭刑但后来废除的国家不同,新加坡不仅保留了这一刑罚,还在现代社会背景下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如今,新加坡至少有30种罪名适用鞭刑,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涵盖较轻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涂鸦,甚至逾期逗留超过90天(俗称"跳飞机")。2025年,新加坡更是宣布将诈骗犯罪纳入鞭刑适用范围,成为全球首个对诈骗犯实施鞭刑的国家,这一调整源于2024年诈骗案件激增,损失金额高达11亿新元。 鞭刑的存在和扩展在新加坡内外引发了持续争议。支持者指出,数据显示鞭刑确实具有显著的威慑效果——性犯罪者受鞭刑后的再犯率不足5%,远低于其他刑罚。新加坡本国有超过90%的民众支持保留鞭刑,认为这是"维护低犯罪率的核心手段"。与此同时,包括大赦国际在内的国际人权组织则强烈反对,认为鞭刑违反《禁止酷刑公约》,属于"不人道惩罚"。
一美国少年在新加坡戳破了汽车轮胎被判12下鞭刑,美国总统肯尼迪亲自求情,新加坡的
熹然说历史
2025-05-04 20: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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