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中国不偿还清朝的债务,美国也将不承认欠华的几千亿债。近日美媒突然拿出了清朝的债券,向我国索要一笔1.6万亿的巨额债务,他们称这是清朝欠下的,并扬言,我国要是不还这笔钱,那他们欠我国的8千多亿也就不算数了。 信息来源:美议员拿着旧中国债券张口就要1.6万亿,还声称“中国抢美国人钱”——中国青年网 近日,美国部分媒体和政客突然翻出清朝政府在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所发行的债券,声称中国需偿还约1.6万亿美元的历史债务,否则将“不再承认”美国对中国的8千多亿美元国债义务。 这一说法迅速引发国际舆论热议,也让不少人陷入疑惑:这些债到底从何而来?中国真的还需要为清朝的欠账“埋单”吗? 清朝末期,尤其是鸦片战争之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国家,国门洞开,列强环伺。 为了支付战争赔款、修建铁路、建设军备和维持财政,清政府开始向外国银行和政府大量举债。 这些债券多以“金本位”计价,发行对象主要为欧美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尤其集中在英国、法国、德国和美国。 以1900年庚子赔款为例,八国联军侵华后,清政府被迫赔偿4.5亿两白银,这笔巨款只能依靠举债完成。 清廷还发行了大批铁路债券、关税抵押债券,这些都由外国银行团承销。美国投资者通过伦敦和纽约市场购买了部分债券,形成所谓“清债”。 随着1911年辛亥革命的爆发,清王朝覆灭,中华民国成立,随之而来的政局混乱、北洋军阀割据、战乱频仍,使得很多债券违约或无法兑付。 更重要的是,国民政府和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未对这些债务予以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1950年代便明确表示不承认旧中国历代政府所欠的外债。这种立场具有多重合法性: 国家继承原则中的“断裂继承”:现代国际法中,一个新政府是否承认旧政权的债务,需依据具体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不仅推翻了国民政府,也与清王朝的法统彻底断裂,因此完全有权选择不承认清政府债务。 不平等条约与主权原则:清朝所签的大多数债务合同均是在不平等条约框架下完成,带有明显的殖民压迫性质,如以海关税收、盐税、铁路收益作抵押。 这类债务从一开始就违背国家主权与人民意志。 实质已废的金融工具:这些债券大多已在百年间失效,持券人无从证明债券的合法性与连续性,且当时许多债券早已被政府或民间市场买断、兑换或废止。 中国政府一贯立场明确:不承认清政府及其他旧政权所遗留的不平等债务。而且,许多国家早已默认这种立场,包括二战后的英国、法国、甚至美国本身也未就此提出系统性追讨。 此次美媒重提清债,并扬言若中国不还清朝债,美国就不还中国现有持有的美国国债(约8680亿美元),实质是政治操作,试图在中美关系紧张、贸易冲突与金融博弈中增加谈判筹码。 这种行为在国际法与金融规则上站不住脚: 两者性质完全不同:中国持有的美债是当代主权国家之间的正常金融操作,具有完备的法律保障和市场信用。美方若以政治理由拒绝兑付,将严重打击自身信用,是对国际金融秩序的破坏。 清债未获美国政府正式承认:尽管美国国内确有“清债委员会”试图向政府施压,但美国政府从未承认这些清朝债券具有国家级偿付权。 信用国家的“信用义务”:若美国真因“清朝债务”拒付中方持有美债,其后果不仅是中美关系的破裂,更可能导致美元信用体系崩塌,引发全球金融危机。 中国从未否认历史,也并不逃避过去的责任。但中国更坚守一个原则:历史债务不能用于今日的政治讹诈。若美方以“清债”之名行讹诈之实,反而坐实了其利用金融霸权打压他国的图谋。 在这场“债务闹剧”背后,我们看见的不仅是纸面上的债券,更是对国家主权、国际秩序和公平正义的挑战。 正如毛泽东所言:“我们不承认旧中国的一切屈辱条约,也不承认一切卖国条约。”
基辛格为何认为:中国人打赢抗美援朝,最大的输家并不是美国。朝鲜战争中,究竟是谁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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