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和外汇局联合出手,三人不起诉后被罚
币圈徐哥
2025-05-12 15:13:42
近日,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鼓掌R][鼓掌R],非法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的,依法应追究行政责任[炸弹R][炸弹R]。
案情:2018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何某炜等人在未取得国家金融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在国家规定的外汇交易场所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参照当日人民币兑换港币、美元汇率,通过增加汇率点差的方法,通过境外社交媒体建立换汇群,发布换汇信息,利用在推广保险业务期间所积累的境外开户、换汇渠道等资源便利条件,撮合介绍有换汇需求的内地保险客户、朋友把人民币和港币、美元之间进行[禁R][禁R]双向兑换,用于交境外保费或者境内投资、消费等,非法从事买卖外汇、介绍买卖外汇,涉案金额[钱袋R][钱袋R]3.67亿元人民币。何某炜非法获利249万元。
樊某、赵某某、罗某某在何某炜提议下以“对敲”方式变相买卖外汇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炸弹R][炸弹R]非法换汇金额分别为869万元、842万元、808万元,分别获利为2.79万元、2.27万元、1.45万元。
2024年6月,江阴检察院对何某炜以非法经营罪[开箱R][开箱R]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万元;考虑樊某、赵某某、罗某某行为情节,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爆炸R][爆炸R]。
但检察院建议对三人给予行政处罚。2024年10月,外汇局对樊某给予警告,处罚款267.9万元;对赵某某给予警告,处罚款286.7万元;对罗某某给予警告,处罚款140万元。
上述行政罚款均已收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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