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检察官火了!”女子被醉汉殴打后还击,却因“互殴”被拘留5天!不料,女子的一

紫幽幻蝶舞灵空 2025-05-22 10:51:07

“这个检察官火了!”女子被醉汉殴打后还击,却因“互殴”被拘留5天!不料,女子的一句话让检察官警醒,最终申诉成功:“难道法律不应该保护我们吗,被打了还手就错了吗?”央视锐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据央视新闻的报道,这件事发生在2020年的山东淄博,被打后还击的张女士是当地一家小餐馆的老板娘。 当天夜里,餐馆内突然来了两个醉醺醺的顾客,张女士按照惯例去招待对方,见到一醉汉想用桌角开啤酒瓶,她出于心疼桌子的角度好心提醒对方,并且递上了开瓶器。 然而,这一句“捞到”却激怒了醉汉,他先是一把将啤酒摔得满地都是,惊扰了周边所有人,然后又对张女士骂骂咧咧。 张女士气不过,质问对方:你再骂一句? 醉汉直接上手推搡殴打起了张女士,不过张女士也没有任由对方欺辱,在对方推了两下几乎将自己推倒后,她抄起一个啤酒瓶砸在对方头上。 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醉汉,被压制在地动弹不得,事后,有关部门却认定张女士虽然有防卫反击的情节,但她用啤酒瓶又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并且造成了醉汉受轻微伤的后果,因此认定其行为违法,属于互殴,对其做出行拘5天罚款200的处罚。 不过张女士一直心里不舒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她先后经历了一审二审到再审的失败。 好在张女士始终相信法律,坚持走法律途径,随即又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这时转机来了! 检察官在审理的过程中突然发现,醉汉刘某头上的伤很可能不是啤酒瓶打伤,而是他在推搡张女士的过程中自行摔倒头磕在了暖气片上,法医认为,刘某头上的横向伤口明显和暖气片更符合,与啤酒瓶的击打关联并不大。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张女士的一句话让检察官感触很深,她说:难道法律不应该保护我们吗,被打了还手就错了吗? 检察院决定把这个伤口作为切入点,再结合社会上一些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件,比如“昆山龙哥案”等案例作为参考,向法院提起抗诉,要求撤回之前对张女士的处罚。 这一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对案件进行了再审,并且认同了检察院对此案的意见,认为醉汉刘某醉酒后寻衅滋事,对张女士实施不法侵害。 在被迫的情况下进行反击并非是为了打伤对方,而是以制止对方为首要前提,因此并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法院判决,应撤销张女士的行政处罚! 张女士说,非常感谢检察院为老百姓出头,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考虑,深受感动! 笔者发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观点亮了,说:个别案件存在“和稀泥”的现象,模糊了正义的界限,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此有网友表示:为淄博检察院丁洁,以及其他几位同事点赞,人民的检察官、人民的检察院! 还有网友感叹:我居然看哭了,谁能体会她的无助?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央视新闻)

12 阅读:172976

评论列表

用户98xxx37

用户98xxx37

1706
2025-05-22 14:58

一审认定互殴,二审再认定互殴,检察院抗诉后再审才认定为正当防卫。两种不同的结果,反映出法官不同的专业素质,判互殴的法官是不是撤职查办?

慕容日落 回复 05-24 06:48
那调岗吧,档案室管理员我觉得很适合,既然业务能力不足多看卷宗提升一下

用户70xxx20 回复 05-23 21:55
关键的问题就是一审二审这种判案最后被推翻,是不是没有惩罚的?

用户15xxx62

用户15xxx62

675
2025-05-22 16:16

绝大数法官对受伤者都会持有倾向性判案的做法 是错误的!必须对第一个动手打人者严格处理!决不能对醉酒先动手打人者,因其醉酒而袒护他。否则,恶人将会找借口更恶。

爱谁谁 回复 05-23 17:33
越是醉酒越要承担大部分责任

Diablo_Sr 回复 05-25 08:36
你去国外任何一个推人试一下,看看会不会被打死

小王

小王

536
2025-05-23 12:20

道德丧沦都是从南京浩浩罚开始的

你尔达耶耶耶 回复 05-26 22:06
那种垃圾就应该游行示众,然后千刀万剐,以正典刑

田沿Frog 回复 05-27 05:06
暂住证吧?

大刀

大刀

309
2025-05-23 13:19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义怎能向邪恶低头?无理只能让其付出代价,有理理应走遍天下。

贫道不练丹 回复 05-26 12:29
我就问你敢不敢扶跌倒的人,敢不敢见义勇为?相信很多人都有良知,被一次次整怕了吧

就体验一下 回复 05-24 16:27
那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了,主观上没故意,对方先挑衅、动手,减一等判。

用户80xxx82

用户80xxx82

198
2025-05-23 15:34

其实根本就不应该有互殴这个法,因为总有一方是先动手的,无论什么原因出手先的就是不法。因为没有先出手就没有还击,就不会打起来,不和可以叫警察。

用户10xxx13 回复 05-23 18:29
脑子进水了吧,谁先动手谁无理,看清楚,动手,嘴上吵吵不算。

熟悉的陌生人 回复 05-23 19:24
你真是个弱智,手上拿着刀激怒别人让别人先动手?然后你一刀砍死人你是正当防卫?真是什么脑子说什么话

孽龙之相

孽龙之相

159
2025-05-22 15:09

一审,二审法官:一个巴掌拍不响,为什么他光打你不打别人呢,所以这是互欧

孽龙之相 回复 05-24 10:25
就事论事,跟性别无关,无论谁先搞事,又先动手,受害者反击,那能叫互欧吗?现在法律模糊化了自卫与互欧的界限,当公民生命财产感觉受到侵害的时候,难道守护自己生命财产是一种错吗

孽龙之相 回复 05-23 18:01
互欧是吧!我在你家搞事情,你来阻止,我先动手,你还手,这叫互欧是吧,合着你的意思就是只能挨揍不能自卫,只要还手就叫互欧是吧

无奈

无奈

110
2025-05-23 17:51

这么简单一案子,竟然要一年半才能判明白!人才啊

用户89xxx14 回复 05-24 16:40
既然高院改判了,肯定有道理,我只是看视频,觉得被推搡下,就用啤酒瓶砸人头,而且是结结实实砸到了,有点过了,估计这也是一审二审判互殴的原因。

用户14xxx37 回复 05-24 10:11
照你的说法,一审盲人摸象只看视频不问缘由还有理?还是说分析个视频、就那几分钟的来拢去脉需要分析、研究调查一年多?

冰川

冰川

95
2025-05-23 13:35

还手等于互殴,别人要杀你,你只有跑,跑得快算你命大,你要还手,那就..........!

纵横三万里 回复 05-27 20:20
互骂就互骂,谁先动手还是谁的错。

神经娃 回复 05-28 00:10
网上有视频

真心人

真心人

78
2025-05-22 21:15

被打了还手应该是正当防卫[敲打][敲打]什互殴[点踩][点踩][点踩][点踩]

君子 回复 05-26 20:56
谁先推搡动作,就是谁先动手。

原点 回复 君子 05-28 03:51
别人动手,你拿武器,互殴都算轻的,应该给你判故意伤害罪。[抠鼻]

狐狸在寻墨棋

狐狸在寻墨棋

64
2025-05-23 19:25

文章没有写全,只截取了一部分,老板娘决定要告的重要原因不是她觉悟高,她是开餐馆的,五天加两百元跟冗长的官司比起来不值一提,得失她算得清楚,决定要告的重要原因是醉酒男子关几天后出来,拿着互殴判决书,指着自己的头说你把我打成这样,赔钱,一开口就是几万,老板娘告他也只是要取消互殴判决,不是互殴就是正当防卫,打伤对方就不用赔钱了,小老百姓的要求就是这么简单,偏偏这样简单的要求却千难万难

狐狸在寻墨棋 回复 05-24 23:05
文章只截取了积极向上的部分,没有把完整的经过说出来,实话实说,如果不是那个无赖跑去讹钱,老板娘未必会去告,她是开门做生意的,和气生财,她以为双方都有受伤,等于打平了,所以一开始对判决也没有太大的抗拒,根本没想到对方还会来讹钱,小本生意,赔几万块钱肯定不行,这个时候她生起了打官司的念头,原版就是这样

用户10xxx15 回复 狐狸在寻墨棋 05-25 07:37
社会还是需要明眼人

随缘

随缘

58
2025-05-23 17:47

被打了还击就是互殴,法院应该解释清楚什么叫自卫,这样老百姓被侵害的时候好严格掌握,免得互殴。

铁面游侠E100 回复 05-24 14:39
别人刀子捅进来了就叫正当防卫,别人刀子抽出去了就不是正当防卫了。

用户79xxx96 回复 铁面游侠E100 05-27 21:21
捅一半抽一半受害者是不是还的思考一会

用户17xxx03

用户17xxx03

44
2025-05-23 17:26

伤口若真的是还手造成的,是不是还会定为互殴?

熟悉的陌生人 回复 05-23 19:26
那肯定的

无情

无情

39
2025-05-23 15:03

这个检察官靠谱[点赞]

自找的痛不敢喊痛

自找的痛不敢喊痛

32
2025-05-23 16:47

这不是检察院发现伤口不是啤酒瓶所致,才改判的,而不是受害人一句话

景阳冈 回复 05-25 11:30
这才是重点…

额。。。

额。。。

31
2025-05-23 13:32

提仪法官在上岗前,应该先到人民底层去生活一二年,证如伟人的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天地人和--刘

天地人和--刘

27
2025-05-23 19:25

正义不能要有是非之分

用户12xxx44

用户12xxx44

26
2025-05-23 20:34

应该要所有的法官重新去考证

人家山多财多

人家山多财多

25
2025-05-23 16:58

互殴,真他妈恶心!

用户13xxx69

用户13xxx69

24
2025-05-22 20:46

不是个别案件

向日葵

向日葵

21
2025-05-23 18:15

那些不能秉公执法的人应该降职

番茄炒蛋

番茄炒蛋

19
2025-05-25 22:55

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都知道谁对谁错居然得人家花4年时间平反可笑不可笑

蕔應ペ崽灬 回复 05-26 08:03
推搡算不算动手?推搡之后直接暴起啤酒瓶砸头,算不算先动手?啥都不知道瞎评论啥?

北方以北

北方以北

17
2025-05-23 17:22

首先祝张女士打赢官司,再者祝那位无耻醉汉今晚就左手六右手七,平安活到八十一!

回忆的样子

回忆的样子

16
2025-05-23 18:34

严重怀疑这些人执法不懂法。

漁舟

漁舟

16
2025-05-23 22:44

法院应该严惩醉汉,老板正当防卫没问题。

爱谁谁

爱谁谁

13
2025-05-23 17:24

这一审二审法官咋想的

波哥

波哥

13
2025-05-24 00:02

老百姓都能很容易分辨出对错的事情,在法院审理了几年!

浪子

浪子

13
2025-05-23 17:56

这种情况又不是第一次判互殴了

dududududxhdgv

dududududxhdgv

12
2025-05-23 17:09

同性帮助。

吴某

吴某

11
2025-05-23 19:25

年轻人被砍不能帮,老年人摔倒不能扶,小孩子落水不能救。这就是带节奏。

zastar

zastar

10
2025-05-23 17:19

罚抄第二十条一万遍

用户43xxx47

用户43xxx47

10
2025-05-23 22:25

被打不能还手,应该被打死了再还手。

燕赤侠

燕赤侠

9
2025-05-23 17:01

从文中描述看,这个还真是互殴。不过,女的没斗过男的,男的横,女的硬,两人都有过错,女的只是有过错,没有恶性,男的很邪恶。

小木头 回复 05-23 17:34
是的,法院判的没错。只是男的伤是自伤而非他伤,才撤销的。

生活忙碌中~~

生活忙碌中~~

8
2025-05-23 19:04

在自己店里面打砸,应该立即报警,寻衅滋事,影响我的经营。并且要求赔偿,这样是最有效,而且是越好的。

小木头 回复 05-25 22:16
是的,双方都追求事件升级。发生打斗,就是互殴。比如,两个小流氓本来就有过节,后双方在大街上遇到了,你瞅啥?瞅你咋滴?打起来了,就是互殴。互殴的司法解释是:参考斗殴的双方都伤害对方的意图,并实施了伤害对方的行为。

花园角落

花园角落

8
2025-05-23 18:04

细思恐极……

小兵

小兵

8
2025-05-23 22:02

希望好人得好报走好运一生平安幸福。

用户49xxx26

用户49xxx26

8
2025-05-26 23:14

法官这个岗位,要情商高的人才能胜任,那些面无表情的书呆子不适合这个岗位!

用户10xxx55

用户10xxx55

7
2025-05-24 02:39

这就对了!醉过,也打过醉汉,真醉了啥也下知道,能打人的醉汉就是半醉,头脑反而相当清晰

爱在深秋

爱在深秋

7
2025-05-23 22:40

要不是醉汉头上伤口的重新认定,那依然还是定性为互殴!

用户10xxx64

用户10xxx64

7
2025-05-24 00:17

山东最高法院,人民的法院。好法官好律师好法官[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47xxx76

用户47xxx76

7
2025-05-24 23:27

应该对这些经常耍酒疯的人列一个惹事履历,让法官一眼看出这是什么垃圾

绿色森林

绿色森林

7
2025-05-24 10:01

法律应维护正义,而不是鼓励犯罪,对不明事理不懂法理胡乱执法的法官应清理出执法队伍

路过

路过

7
2025-05-24 13:47

哪个行业里都有明白人 哪个行业里也都有畜牲

陈晖

陈晖

7
2025-05-25 19:38

严厉打击寻衅滋事的,反击后果都有对方负责,这种类似案件会少一大半!!!

用户13xxx71

用户13xxx71

7
2025-05-25 06:53

法律至少不应该违背事理民俗。

边缘

边缘

7
2025-05-25 16:41

要不是一直上诉法官烦了互殴就是基本判决了

昵称隐藏(心悦4最新功能)

昵称隐藏(心悦4最新功能)

7
2025-05-26 19:53

人家只是推你,你就拿啤酒瓶?我觉得判互殴没任何问题。不然人家扇你一巴掌,你就要拿刀砍死了?

朱军 回复 05-26 20:46
你咋只说一部分,是醉汉跑人家餐厅都已经开始打砸了,又骂人,又推人,难道不能还手吗?你知道对方还会做出什么事?

昵称隐藏(心悦4最新功能) 回复 朱军 05-26 23:20
还手就摸啤酒瓶啊?空手和持械能一样吗

忙球和蚌口

忙球和蚌口

6
2025-05-22 16:02

全篇从未说这不是互殴,那些考试不及格的又出来丢人了

用户77xxx06

用户77xxx06

6
2025-05-23 00:12

水产学校的学生👩‍🎓…………

金爷

金爷

6
2025-05-24 15:47

还手就是互殴

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

6
2025-05-25 07:03

法官也是普通人生活同样是拿钱养活自己与家人

彩云南现 回复 05-26 13:29
虽然是如此,但自己的工作要不要做正确,做好?

用户10xxx40

用户10xxx40

6
2025-05-24 06:44

性别是关键!

曾晓峰 回复 05-24 09:14
我是觉得大老爷互砸酒瓶的话,谁管你是不是互殴[打脸],基本上都当作是

用户15xxx50

用户15xxx50

6
2025-05-26 17:17

真不明白?同一案情,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判法?

无花果

无花果

6
2025-05-24 09:49

还是请高院,就互殴发出法律条款,也请高院,就正当防卫发出条款,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做出正当防卫?再请高院,给出什么才是防卫过当?法律条款别苛待受害者,高院要保护的是受害者,做出的条款应该是苛待施暴者,条款理应对施暴者严苛。

小木头 回复 05-25 22:18
是的,双方都追求事件升级。发生打斗,就是互殴。比如,两个小流氓本来就有过节,后双方在大街上遇到了,你瞅啥?瞅你咋滴?打起来了,就是互殴。互殴的司法解释是:参考斗殴的双方都伤害对方的意图,并实施了伤害对方的行为。

老子论道上帝小儿

老子论道上帝小儿

6
2025-05-26 18:19

法律也很难的,犯罪分子也是人,也是收受法律保护的。这也是文明时代的无奈选择。

道真

道真

6
2025-05-24 07:10

看待问题时要考虑一下因果关系,现在的人往往是死搬硬套而忽略了因果关系令自己处于被动,死读书,读枉书

王家三皮

王家三皮

5
2025-05-23 20:04

力都是相互的,从物理学一点问题都没有

潜龙勿用

潜龙勿用

5
2025-05-24 01:33

怎么,头上的伤不是啤酒瓶伤的那是重点吗?重点是被打了到底能不能还击?记得前几天看到的,一个学生在宿舍被几个同学围殴两次,终于被迫还手导致两人死亡,被判15年,这算不算法向不法让步了?

用户13xxx06

用户13xxx06

5
2025-05-24 09:34

幸亏还手的是女的。

一缕阳光

一缕阳光

5
2025-05-25 07:07

还要告该案法官没有工作能力,不懂法律

用户11xxx48

用户11xxx48

5
2025-05-23 18:32

一审败诉:醉酒汉钱多所以胜了,二审败诉女人不肯花钱又败诉了,女人不服再审,女人出的钱没醉汉给法官的多,女人又败诉了,女人终于明白,世间并没公平正义,钱多就能打赢官司,于是出的钱比醉汉们多的多,于是女人最终胜诉了

喵咪

喵咪

5
2025-05-24 20:51

g help g,把老板娘换成老板,你看还会有人理他吗?

磊L丶

磊L丶

5
2025-05-23 23:17

被打了当然不用还手、比如八十年前、只要你不还手就好了

你是我的女人

你是我的女人

5
2025-05-24 17:12

难道不是谁挑事就罚谁,还要自己赔进半条命才是该有的样子

嘟俞

嘟俞

5
2025-05-25 19:49

你看看女人先打陌生男人,陌生男人回手后,算不算互殴,呵呵,笑死了

我任逍遥

我任逍遥

5
2025-05-24 17:59

我就想知道被推两下算什么伤害,直接酒瓶爆头,这种打斗算谁引起的?酒瓶可以算武器了,判互殴都是在偏向女方,什么垃圾终审

用户79xxx41

用户79xxx41

5
2025-05-24 12:59

为什么一换手就是互殴呀,把拿刀的手里夺过来在把持刀的杀死就是正当防卫了

用户17xxx57

用户17xxx57

5
2025-05-25 22:58

真理真TMD难得

平淡

平淡

5
2025-05-26 00:53

首先谁寻衅滋事无理由先动手打人就应该受惩罚,而被迫反手不能称互欧

贱客

贱客

5
2025-05-25 19:36

法院不能介入一切带有利益的审判,那怕一分钱都不能收!

西南三省

西南三省

5
2025-05-26 17:34

这案子反而是个反向宣传,不具有正面意义,虽然当事人最终胜诉,但是是因为对方的头部伤不是酒瓶造成的,如果是酒瓶造成的呢?还能翻案吗?

天涯过客

天涯过客

5
2025-05-25 22:30

正当防卫该出细则,允许受害人出手防卫,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被判互殴,各打五十大板。

永无止境的回忆

永无止境的回忆

5
2025-05-26 22:57

我有些时候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需要的是被告证明与自己无关,而不是原告以及官方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与此事有关。

平凡之路

平凡之路

5
2025-05-26 17:07

派出所都有责任

用户15xxx50

用户15xxx50

5
2025-05-26 17:16

应该免除此类法官。难道要等到坏人把自己打伤打残或快被打死才能还击?一看到此类报道就气愤!!!!

君子

君子

5
2025-05-26 20:56

为淄博检察院丁洁,以及其他几位同事,点赞。人民的检察官、人民的检察院!

,赤水情深

,赤水情深

5
2025-05-26 21:45

已经被拘留了,然后再判定拘留过了怎么办?

李怂怂呢

李怂怂呢

5
2025-05-27 20:17

所以乌克兰保卫自己的领土,成了俄粉们眼中的坏人!

橐驼

橐驼

5
2025-05-27 19:24

整个宇宙都知道这个国家没有正当防卫,保护自己都是违法行为,以后再被侵略,不能打侵略者,因为那是故意伤害要拘留赔钱的,更不能杀侵略者,因为那是故意杀人要偿命的

陈默似针

陈默似针

5
2025-05-24 16:20

如果是男老板呢,呵呵,各位自重

我是喷子

我是喷子

5
2025-05-26 08:45

法律规定范围必须修改

日日好心情

日日好心情

4
2025-05-23 19:36

那都已经拘留5天了,款也罚了。又如解决?

户外露营

户外露营

4
2025-05-25 10:50

这群法官真的很有问题,

用户10xxx64

用户10xxx64

4
2025-05-24 00:16

山东最高法院[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浩渺苍魂

浩渺苍魂

4
2025-05-24 02:24

裁定前必须围绕正义进行讨论

用户17xxx01

用户17xxx01

4
2025-05-25 07:39

这些法官难道不能判它个渎职罪

子弹壳001

子弹壳001

4
2025-05-24 18:34

先动手的全责,不就行了。以后谁敢打架,反而省了不少事。

曰曰曰

曰曰曰

4
2025-05-24 21:21

棒子的检察官,了解下

shidadag

shidadag

4
2025-05-25 18:57

路虎女

无羁的风

无羁的风

4
2025-05-26 17:41

你们不找找法官的能力问题?

用户16xxx10

用户16xxx10

4
2025-05-26 18:08

就不能向美国专业学习一点吗?正当防卫和互欧就这么难以鉴定吗?还需要一审再审

愤怒青年2000

愤怒青年2000

4
2025-05-27 20:56

现在的法官懂法吗

ktll18

ktll18

4
2025-05-27 00:45

这法律再不改改,坏人只会更加猖狂

校园卡8310

校园卡8310

4
2025-05-26 09:04

本来当事人经过2次庭审都准备放弃了,是律师说这个判决以后对孩子有影响,当事人才坚决不放弃一直上诉的,最后的裁定说有的单位在活稀泥,马上就有条款对正当防卫做新解读了。

流浪

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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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1

没经历过实战的,不要在这里瞎咧咧,只要双方动了手,不管谁先和后,那个询问笔录早就是格式化的,只是填人名和时间了,要是不服双方被拘留。罚款,看你选择哪一样?还会闹到法庭上去

流浪 回复 朱军 05-26 20:55
你没实战,你第1关都没有过,你还想出来以后再去告派出所,那你就是嘴劲大。

朱军 回复 05-26 20:49
你难道不知道拘留出来后一样可以把对方告上法庭吗?包括派出所

洪福星月

洪福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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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08

严惩不贷

用户10xxx53

用户10xxx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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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20

建议法律再次明确自卫和互殴的界限,避免自卫成了互殴,互殴却成了自卫,这样的例案已是数不胜数,为何迟迟不能解决,难道有难言之隐吗?

浩一被囚禁的天使

浩一被囚禁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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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21:50

一个正常的防卫,硬是耗了几年时间,这个正常吗? 有几个人耗得起??

盛海滨

盛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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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0

一审认定互殴,二审再认定互殴,检察院抗诉后再审才认定为正当防卫。两种不同的结果,反映出法官不同的专业素质,判互殴的法官是不是撤职查办?

中国华盛顿省东京市首尔区用户

中国华盛顿省东京市首尔区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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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23:48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多么可笑的一句话,大同订婚强奸案,能告诉我,法律在哪[开怀大笑]。一:伤检报告没有被性侵受害者、二受害者衣物均无被告DNA,却以疑证判定罪名成立[点赞]。二审你能想象大同司法,审判长、陪审团、监庭员,全员几十人,整个二审法庭只有被告与律师是男性么[狗头]。利用女子感性,不谈法律,抛开证据不讲,这就是法律!?

小安乐

小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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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54

检察官在审理的过程中突然发现,醉汉刘某头上的伤很可能不是啤酒瓶打伤,而是他在推搡张女士的过程中自行摔倒头磕在了暖气片上,法医认为,刘某头上的横向伤口明显和暖气片更符合,与啤酒瓶的击打关联并不大。 这个才是老板娘张女士被改判的原因,如果没找到这个,那么是不是还会判互殴呢?某些地方的法官对最高法的正当防卫的解释,还是领会的不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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