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家门口安装监控,遭女邻居起诉!女邻居:“你偷窥我的隐私,必须拆除!”男子:

戒梦羽 2025-05-25 16:25:19

男子在家门口安装监控,遭女邻居起诉!女邻居:“你偷窥我的隐私,必须拆除!”男子:“谁稀罕看你?我装监控是为了防盗!如果我家里遭贼了,你赔偿吗?”而网友炸锅了! (案例来源:广州普法) 阿超装修房子的时候,在自家大门口安装了一个高清监控。这个监控不仅具备高清拍摄功能,还能进行24小时不间断录像,并且可以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监控画面。 有了它,阿超觉得既能够有效防止小偷入户盗窃,又能方便自己随时查看快递有没有送到家。 然而,邻居阿丽是一个比较注重个人隐私的人,阿超家的监控摄像头角度正好能够拍到她家的大门口。每天她什么时候出门、什么时候回家,家里来了什么客人,这些信息都被阿超一览无余。 阿丽感觉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下,就好像生活在透明玻璃房里一样,完全没有了隐私可言,这种感觉让她十分不安和焦虑。 于是,阿丽多次与阿超沟通,诚恳地希望他能拆除监控,但都遭到了阿超的拒绝。 无奈之下,阿丽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将阿超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阿丽情绪激动地说道:“阿超家门口安装的这个监控,能够把我家的大门完全纳入监控范围。它就像一双无形的眼睛,时刻记录着我每天的出入时间,还有访客情况,这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隐私权!” 阿超则一脸不以为然,反驳道:“现在市面上所有的智能门锁基本都安装了监控功能,那按照你的逻辑,是不是天底下所有的智能门锁都应该拆了才对?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嘛!” 阿超请的律师紧接着追问:“请问原告,你们家门口这个区域,是公共区域还是私人区域呢?既然它属于公共区域,大家都有使用和通行的权利,又何来侵犯隐私权这一说法呢?” 阿超点头继续说:“小区的物业都在楼道里面安装了监控摄像头,那你怎么不去告物业呢?为什么偏偏针对我呢?” 阿丽听了,情绪更加激动,说道:“物业安装监控是为了保护我们全体住户的安全,这是为了大家的公共利益考虑,我当然是同意的。但是你安装这个监控,完全是为了你自己的私利,搞得我现在每天晚上都做噩梦,精神压力特别大!” 阿超嘲讽道:“你这就是典型的有迫害妄想症吧,我没事干嘛天天盯着你家监控啊,我又没拍到你家里面去,只是拍到了大门口而已,我哪里侵犯你隐私了?” 阿超请的律师也站起来,严肃地对审判长说:“审判长,我方安装摄像头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我方的财产安全。安装监控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我想请问一下对方,如果我方拆除了摄像头,之后家里不幸发生失窃事件,造成了财产损失,你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吗?” 阿丽这方的律师冷静地回应:“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信息、私密活动。在本案中,被告未经我方同意,长期使用监控设备记录我方的私密信息,包括出入时间、访客情况等,这些信息属于原告的隐私范畴。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我方隐私权的侵害。因此,我方请求法庭判决拆除该监控设备,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过慎重审理后宣判如下:在法律层面,人格权益通常优于财产权益,但这种优先并非是绝对的。隐私权属于人格权的范畴,然而如果过度保护隐私权益,将会完全忽视他人的财产权益,这显然也是不合理的。而关于被告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需要进行综合判断。 第一,入户门口区域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共区域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该区域主要由本层的两户人员日常进出使用,人员相对固定且具有一定的私密性。而在该案中,摄像头的摄入范围更为特定地指向了这两户家庭,使得原告的活动情况更容易被监控和知晓。 第二,根据现场调查,该摄像头可以完整监控并摄入原告家庭的进出通行、访客情况等不愿为他人知悉的私人信息、活动和习惯等。这些信息的记录对原告及其家人的居住安宁造成了明显的干扰。因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该摄像头应予以拆除。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这门锁现在都带摄像功能,是不是门锁也要拆?法院不应该判决拆除,而是更换角度才更合理! 也有网友说, 如果这样判的话,那我每天没事坐在自己家门口看着邻居家,也是侵犯隐私了? 还有网友说,如果正常进出,正常访客,有啥好隐私的。真要监控你,猫眼里装个就行了。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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