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呐,一夜之间
新增正当防卫条款来了!!
人民日报报道,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已经写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新法规定“在争执中被殴打的一方反击的,不予处罚。”不再以“违法行为”来定性被殴打的一方正当反击。
有网友表示:
互殴是针对两个坏人才适用,坏人欺负好人,好人只要还手就属于正当防卫。
惯用的互殴这个词就要成历史了。一有治安案倒,就定性互殴,被打者不敢还手,只有被打的份。
法律要简单明了,不能让坏人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钻空子!就一句:谁先动手谁输。
天呐,一夜之间
新增正当防卫条款来了!!
人民日报报道,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已经写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新法规定“在争执中被殴打的一方反击的,不予处罚。”不再以“违法行为”来定性被殴打的一方正当反击。
有网友表示:
互殴是针对两个坏人才适用,坏人欺负好人,好人只要还手就属于正当防卫。
惯用的互殴这个词就要成历史了。一有治安案倒,就定性互殴,被打者不敢还手,只有被打的份。
法律要简单明了,不能让坏人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钻空子!就一句:谁先动手谁输。
评论列表
猜你喜欢
【62评论】【70点赞】
【7评论】【17点赞】
【5评论】【1点赞】
【2评论】【1点赞】
【1点赞】
【10评论】【3点赞】
【1评论】【2点赞】
作者最新文章
热门分类
娱乐TOP
娱乐最新文章
随机资讯
无量天尊
把帮扶和碰瓷也定性一下为敲诈勒索就好了,必须让邪恶的人受到惩罚,这样咱们的社会风气和文明就慢慢的回来了!
其实我喜欢你啊 回复 05-27 16:21
碰瓷入刑了
亮亮 回复 其实我喜欢你啊 05-27 17:38
但实际执行中,碰瓷的看到警察就跑了,警察也不会去追,直接完了,减少案件
用户10xxx34
对公检法人员应该定期培训,不合格者应该开除!
民以食为天 回复 05-27 17:34
有责任啊,去起诉或者投诉啊。现在对拖欠工资,如果有理,都是偏向员工的。
老猫 回复 民以食为天 05-27 23:43
是偏向员工,但问题是你点可怜的工资什么时候到手,花费多少精力和时间才能到手,这才是关键
小东
早就该改了!不能助长社会不良风气!被侵犯不能还手否则互殴莫名其妙
用户10xxx66
谁先挑事,谁先动手,谁就输;被动者,后还手就是正当防卫。中国的文科要推倒重来!
韩干照夜白 回复 05-27 08:26
你说的废话都不如,我问你,什么叫先挑事?标准是什么?
似水流年 回复 韩干照夜白 05-27 20:03
g%%,
用户18xxx89
终于良心发现了
一往无前
早该如此,为什么到现在才改正,这是有关部门的失职,应追责
游客 100xxx86 回复 05-27 01:00
送你个地假称号,认知能力不如幼儿园[害羞]
猫儿 回复 05-27 13:06
动不动追责,说点现实的,又不是小孩子了
用户10xxx16
遵循因果关系的法律才是正确的,比喻没有欠薪,哪来的讨薪
小鹿乖乖
民怨大了,不得不表态一下,是否真能落实,要看行动
用户17xxx32 回复 05-26 21:19
是的,说得对
逍遥法外~浩 回复 用户17xxx32 05-28 01:19
还有那些嘴贱挑事的,光骂你恶心你逼你动手,也要规范进法律不然一样有,被欺负的不敢打人,嘴贱挑事的没事。
用户10xxx85
正当防卫早就有了,只是没人执行
人业信VS立兴 回复 05-27 22:32
不是快被打死,以前说的是只要没死就不能还手
老猫 回复 人业信VS立兴 05-27 23:48
是刀子没扎你身上就不能还手,就算扎了,也要冷静反击,不能反杀不能扎要害
孤灯清照
希望下一步进化成: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后动手的人都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只要先动手,不论何种理由,均负全部民事刑事责任!
6689 回复 05-26 22:26
任何事情都不能过了,过了就是没有道理了。法就是要在这个理中作出扶正治斜的规则。
蓝色宝宝 回复 05-26 20:40
什么是无限防卫权
用户18xxx55
如果没有证人和监控,如何确定谁先动手的?
一二三四五 回复 05-27 19:46
看个人口材[滑稽笑]
韩干照夜白 回复 05-27 08:29
死人不会说话
方天画戟
假的,不可能。少爷小姐们判案累,绝对不如互殴省心。
565685996
被互殴伤害的人怎么办
瓦力 回复 05-26 19:25
互殴两边都处罚,正当防卫只要不是太过分应该不用负责。
岛主 回复 05-27 09:24
都说了,互殴这个词要逐步取消了,你还在这里互殴!文中不是说了吗,谁先动手谁输!等法律完善了被打的一方,瞅准时机往死里还击就行了,就是给闹事方一个警告!
用户77xxx62
法律本来就是要查明事实,遵循因果关系,根据社会道德观念和公序良俗来判定对错,正当防卫也是要根据双方事前行为对错,事实经过,防卫手段和程度来界定的。比如:对方插队,你出言制止,对方不服还先动手,你可以还手防止伤害。但防卫过程和手段要是对等的,不能持械或纠结多人对其进行攻击,而且制止伤害后不能继续攻击w
用户17xxx76
是那个王八发明“正当防卫”这个词,我觉得对方肆意挑战并先动手殴打对方,对方有权至于他死地,切不追求责任。
用户11xxx94 回复 05-27 07:32
如果无赖老板拖欠血汗钱被打了,他是不是可以打死民工而不负法律责任。
6689 回复 05-26 22:27
如果是弱势防卫呢。
榜一大哥
[狗头]违背妇女意愿
用户15xxx16 回复 05-26 21:31
违背崂女的意愿吗?
潜龙勿用 回复 05-26 20:19
啥都能违背妇女意愿我也是服了[捂脸哭]
大树
一定要重罚先动手打人者,只有这样才能让先动手打人者有所顾忌,我们的社会导向就是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主动打人者少了,由此造成的恶性案件也就少了,我们又向文明社会前进了一步。
用户10xxx79
这么简单的道理,才能明白
关山五十州
好人与坏人的标准怎么鉴定
蓝色宝宝 回复 05-26 20:47
好与坏没有标准鉴定,只有对立方。
用户10xxx22
支持👍
用户10xxx44
在首先被伤害方为防止进一步伤害在一定情节下反击应属正当防卫,在正当防卫过程中造成一般伤害应免于刑事责任,如果对仿止侵害者更进一步伤害造成对方一定重度的人身伤害应属于正当防卫,但当侵害方己失去侵害能力后被侵害方继续对侵害方实施打击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则应属于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应视情节而定。
用户10xxx44
打赢坐牢打输住院
鲁槐
以后千万别中了坏人的计谋先动手
無言 回复 05-27 15:12
这个是真的,以前就是考虑这一点,被坏人激怒先动手。
剑胆琴心
互殴这个条款只要还在正当防卫就不可能成为定性的主流,很多时候无法现场判定只靠双方主观评述怎么认定。
当时只是道寻常 回复 05-27 00:20
不管,反正查清楚是你警察的责任,查不清楚就不能处罚,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矛盾对准警察
韩干照夜白 回复 05-27 15:26
这样就可以每天拿一个警察24现实跟着你,看是你先动手还是对方先动手。也不行警察也得按劳动法休息,必须每个人配3个警察三班倒24小时跟着你,再加上内勤办公的,一个人得配4个警察,这样就可以11亿警察保护3亿人,你的人生安全就得到保障了。
『珍"惜』
不开第一枪!
白水
现在才眯瞪过来,不知已经冤枉了多少好人,污染了社会道德多久!
滚蛋吧肿瘤君
还在审议,离着正式施行还早呢
中庸
心眼坏,嘴厉害的,身体又强壮的。骂街,使劲骂,骂到对方忍无可忍,出手攻击对方,然后反击。以后绝对有人这么办
用户10xxx51
入民宅行训闹事者!正当防卫![作揖][作揖]
爱相随
正当防卫是正义战胜邪恶势力的最后手段,在自己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 险威胁时逼不得已而为之的自我保护意识,法律当然应为弱势群体免责。
一蓑烟雨
假的,不可能这么不够严谨,比如先被打的一方可以还击不予处罚就漏洞百出,比如还击造成的伤害程度就没说明。
静音
美帝给咱加税咱反击 美帝又加咱又反击 如此三番 按过去是不是也应该定位互殴
用户78xxx52
如果我出手没打到你,然后等你先打到我,我再打到你,是否算正当防卫?
11不舍 回复 05-26 20:05
不算
武当驻少林办事处主任王喇嘛
翻来覆去,80.90年代,打个架,jc还会问,哪方先动的手。
顺其自然
法律界终于干了一件人事
用户16xxx83
马后炮,很厉害的,但不好达成……
用户68xxx92
简单问题 为什么会搞到现在
芝麻 不开门
坏人肯定打过很多架了,我还手,打不过怎么办?
用户79xxx75
我觉得,执行到基层,还需要些年
此号已注销
互殴就是文化流氓发明!
用户11xxx30
有监控、证人或其他证据的都好说。现在难点来到了无监控、无证人、无其他证据的环境下怎么保护普通人的合法权益
没信号
互殴是哪位大法官的专利啊?
用户84xxx76
看法官不看法
用户13xxx58
我举手赞成,治安案件也应该有正当防卫,不然老实老是受欺负,这下好了,今后谁动手打我可以还手了。[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
tk
可以这样规定。打架双方。谁先站着没动的算自卫。谁先靠近对方的算打人的。双方都不靠近就打不起来。
老酒
先下手遭殃!
无所事事
赞👍🏻,盼了二十年了。自己是法律业余爱好者,二十年前,就希望国家修正如今这样的正当防卫的法律定性。
zzw50十
查清
用户15xxx92
终于不糊涂了!
用户10xxx90
打架是双方的事,怎样确定谁是被殴打的一方呢?被殴打的一方可能是惹事的一方,后来实力不济变成被殴打的了。
会飞的小猪
要感谢那个女老板!任何一项规定都是有前辈复出代价拿到的
用户16xxx60
这新的解释应该给予肯给。但也应该对之前搞的严重违背法律精神的“互殴”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是否也该给全体国民,尤其深受“互殴”其害的受害者们一个解释?
云耸竹心
这消息还可以,确实不能让好人和善人白白受欺负,助长黑恶势力的气焰,这本来就是最基本的.
565685996
被互殴伤害自人怎么办
酸酸甜甜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法官自我解读
人业信VS立兴
“互殴是针对两个坏人才适用”。通过历史证明,王浩法官就是个坏人。
bingo
来,定义下殴打和互殴。
潜水的鱼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点赞]
葡萄干
只是执行实践中比较难把握,不是每次都被摄像头拍到
用户29xxx07
追究事件源头,谁首先惹事谁全责,法律应简单明了,不能复杂化
走哪观花
想打人先骂骂他刺激他动手
用户10xxx09
再好的法律也要看掌握在谁手里
孙辉-天毅
没有监控的情况下,如何认定谁先动手是的问题
春秋
是该苦!还是该高兴!
用户17xxx10
这下好了,头三下让过,接下来一拳爆头。
沧海一粟
在没有监控没有证人的情况下谁能证明谁先动的手?
Paway
我倒希望有人打我。保证不还手[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就是没碰到这样的人
快乐人生
多观察再说,比如有正当防卫这一条,却没有执行。
67
早就该改了,就这互殴简直恶心到极点,就为了那点办案经费脸都不要了
冰冷炎热
终于说了一句人话。
用户17xxx76
淄博烧烤互殴案,历时四年,终于让正义的人吐了口怨枉气,县,地二级法院的判案水平低下。必须要加强学习。
漂游张
如果被判互殴,怎么申诉,有具体申诉通道吗?
蓝色宝宝 回复 05-26 20:48
你有证据,可以起诉判你互殴的支付机构。
朝花夕拾
早该如此
起舞弄清影
小偷来我家偷东西,我能打他吗?打了之后该负多少责任?
M先生
互殴是指黑帮之间火拼行为。不能用以强凌弱的反击行为。
西红柿
行动挺快。精神病杀人也应该被判死刑。只是希望这个杀人的精神病患者能早日投胎成正常人。
用户10xxx66
1:把碰瓷写入法律,凡恶意污陷助人为乐者,一律入刑,包括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其子孙后代三代不得考公,入公,已在公职的一律开除。 2:凡是抢夺、贩卖儿童者,一律死刑。 3:制造冤假错案的公职人员一律入刑重判,并承担赔偿责任。
神级癫老
明显就是车里的人找茬,正当防卫怎么了?当时车里的那个人打死了没有?没打死现在可以补刀了!
用户33xxx46
株连三代也该改啦、不然小孩是无辜的就是句口号屁话。
用户13xxx97 回复 05-27 03:36
如果小孩不享受全部法律权益也不受影响啊,你享受亲源带来的权益(包括生命权生存权)必然就会附加义务。
用户13xxx97 回复 05-27 03:36
所以你可以让享受权益的人先放弃生命权再追求公平[狗头]
王霸丹
唱点反调,任何事情都不能过。如果你动我一根头发我就杀死你,网友肯定一片叫好。但实际中,有心机的可以先挑衅,先辱骂,等对方先出手。而且他可以断章取义,故意只拍对自己有利视频,引诱对方说话,周围没有监控,没有其它证人,很难分辨他是正当防卫还是挑衅防卫
韩干照夜白 回复 05-27 08:32
谁先动手由活着的人说了算,因为死人不会说话。如果都没死就都说是对方先动手。
xingyuan
怎么取证?
忆网深情
法律应该明确规定,如果两个人发生争吵,先动手者违法,后还手者自卫,有了这样清晰明了的法律规定,才能阻止先动手者的冲动。阻止先动手者才是社会稳定的根源。但是如果某个人涉嫌违法在先,那么先动手者也是正当自卫。
喷子他爹
强奸罪也得修改一下了
用户14xxx96
谁先动手谁输?对面一刀捅我心脏上了,我有权利无线反击?是这个意思不
录像之国
一直不都是这么判的吗,还手就是互殴
用户10xxx94
如果我不小心碰你一下,你一个大逼兜,然后就干起来!问题来了,这算谁先动手?
陈参
扯淡,龙哥事件后构成正当防卫的能有几起,法条和执行之间的差距比人和狗的差距还大
张宇
继续审议????
hehe
符合军事对峙规则,不开第一枪。
硅胶橡胶
就是告诉啥时候绝不可先动手呗
桶量级选手
先动手,或者先威胁到别人的人负全责
徐家嘞男人
近因选择才是应该改一下,把因果关系理论加进去
胡总督军
好,十多年的习武,终于有用武之地了,人不能总活得憋屈
行者无疆
下一个就应该解决扶不扶的问题了!
用户10xxx92
怎么定义好人坏人?
用户89xxx79
怎么界定好人坏人呢,例如B辱骂A,A打B一下,然后B还击打起来了,那请问谁是好人
阳明先生
坏人先动手欺负好人打一拳应该至少承受十拳的还击,当然超过了十倍数可以考虑防卫过当!
燕贝勒
还有一个词叫防卫过当
虎随风
感谢讼棍
HITMAN
方便处理都是斗殴
大树 回复 05-26 22:58
主要是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