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车险快到期时,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说自己是业务员,从他这续保有优惠

幕沧澜 2025-05-27 19:43:30

浙江杭州,一女子车险快到期时,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说自己是业务员,从他这续保有优惠,手续也方便。谁知,女子交完钱后才发现,自己竟被忽悠买成了“统筹险”。她找对方退费,对方一番话细思极恐。网友:这就是个坑,一定要擦亮眼睛!

据红星新闻5月23号报道,车主小琪看自己的车险还有一个月就要到期了,就开始琢磨续保的事儿。

凑巧的是,这天一个电话突然打了进来,对方自称是保险业务员,热情地说:姐,您车险续保有优惠,手续还更方便,您看看考虑不?

小琪一听,说你这来得太及时了,我正需要呢呀!

因为她去年是在4S店直接买的车险,对这方面也没啥经验,寻思那就了解了解吧。

双方加了她微信,立马给她发来一份报价单,还特别贴心地说:姐,您要是忙,就把资料拍给我,剩下的手续我全给您包办了。

小琪一看价格,比她之前买的便宜不少,再加上对方服务还这么好,她心里一高兴,直接就把钱付了。

收到保单后,小琪也没仔细瞅,随手就放一边了。

谁知第2天,小琪闲来无事刷手机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帖子,看完她瞬间不淡定了。

这名帖主说自己买了“保险”,结果出了事要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根本不认账。

评论区一些比较懂的网友,一看就说,你这肯定是买到统筹险了呀!这就是个不出险就根本发现不了的坑,好多人中招了还被蒙在鼓里呢。

那究竟啥是统筹险呢?‌ 说白了,就是一种把大家的钱凑在一起,用来应对特定风险的经济保障方式,但它不是咱们常说的正规商业保险。

其中这个商业统筹险,这里面问题就比较多,比如车辆统筹险,它原本是交通运输行业内部的一种互助行为,也就是说运输公司或物流公司,让旗下的车辆都交一笔钱,形成一个资金池。要是哪辆车出了事故,就从这笔钱里拿钱来赔偿。

但是现在,有些企业注册了机动车安全统筹业务,然后通过保险中介到处卖这种统筹险。

车主一旦买了这种统筹险,出了事可能就拿不到赔偿。因为这些卖统筹险的公司,很多都不是正规的保险公司,不受监管,也不受《保险法》保护。

一旦公司出了问题,车主的钱就可能打水漂,想维权都难。

更气人的是,一些卖统筹险的公司,名字会和一些大家熟知的保险公司特别像,故意混淆视听,让人防不胜防。

有人说,想要区分,那就看保单里有没有“保险”俩字,如果没有,那很可能就是碰上统筹险了,因为一般他们会用“责任”或者“服务”这俩词代替。

小琪看完心一哆嗦,赶紧把自己的保单拿出来对照。这一看,她可傻眼了,自己还真就中招了!

她马上联系那个业务员,开门见山地直接问,你卖给我的是不是统筹险?

对方一开始还装糊涂,反问谁说的?

等小琪说自己已经知道具体怎么个事儿了,对方立马开始耍无赖,说我有说过我是卖保险的吗?

小琪气坏了,要求对方退费。对方嘴上答应得痛快,说退没问题的啊,可又话锋一转,说交强险已经买好了,是找别的公司买的,退不了,中间的手续费得你来承担。

这可让小琪头疼坏了…

有人说,这都属于诈骗了,难道没人管吗?这种公司为什么还能允许它存在?

也有人提议,直接线上买,别找第三方,或者在保养的4S店买,当然看清楚保险合同,一般买保险送保养,万一出险也有一条龙服务。

或者就是,直接在保险公司专用的app里买,认准这一点就不会上当。

小琪的遭遇实在令人愤慨,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所谓“业务员”利用小琪对车险续保流程不熟悉,通过虚假宣传和隐瞒关键信息,诱使其购买不具备正规保险功能的统筹险,他的行为明显涉嫌欺诈。

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甄别,认准正规保险公司和渠道。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小琪的遭遇?“业务员”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自称保险业务员的人向小琪推销所谓的“保险”,但隐瞒了该保险并非正规商业保险、可能无法正常理赔等关键事实。

使小琪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基于错误认识,作出了购买该统筹险并付款的民事法律行为。

小琪原本期望购买的是正规商业车险,能在出险时获得正常理赔保障,但由于对方的欺诈行为,导致其购买了不具备相应保障功能的统筹险。

这种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因此小琪作为受欺诈方,有权依据该法条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其与对方之间关于购买“统筹险”的民事法律行为,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你有没有过类似遭遇?

信源:红星新闻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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