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元朝就免不了提到收继婚——收嫂、收弟媳、收伯母婶母、收庶母等等——的问题,其实收继婚也讲究你情我愿的,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也收不了。 河南行省有个人叫李五儿,和刘换住的妹妹刘乖乖订婚,已经下聘,但李五儿突然亡故,他的弟弟、已经有妻子的李四十,就想把未过门的嫂嫂刘乖乖收继婚。 李五儿和李四十的大哥李百家奴,也支持小弟弟收娶未婚大弟媳,但是,刘乖乖不愿意改嫁小叔子。 于是,李百家奴就把刘乖乖给告了。 陈诉的理由就是:弟弟李四十虽然有老婆了,但他是李五儿同父同母的亲弟弟,即系应继之人,所以应该收继未婚嫂子刘乖乖。 官府经过勘察,做出判决: 刘乖乖虽然和李五儿订婚,但未曾过门,而李四十已经有妻室,如果收继寡嫂,就是有妻更娶妻,所以实难允许收继,刘乖乖可以另行改嫁。 本案没有提李家聘礼的问题,不知道刘乖乖是否要退还给未婚夫李家。
蒙古元朝皇室收继婚也挺多的,窝阔台曾和二哥察合台争抢庶母木哥哈敦。木哥是成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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