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关于认领涉案财物的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在开展案件排查工作中,发现一批原主及当事人不明确的涉案财物(具体明细详见附件)。目前,暂未找到上述财物所有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现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权利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合法证明,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与我局联系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本公告期限内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法律规定对本公告涉及的相关涉案财物作为无主物进行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公告期限: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5月6日 联系人:赵警官 15536762200 毛警官 18635713788 特此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关于认领涉案财物的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在开展案件
云社会之宣
2024-11-06 08: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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