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一女子被“公安局”骗走10万,咋回事? 家住兴宁市的曾女士,今年52岁,1

社会天空 2024-11-06 22:44:49

梅州一女子被“公安局”骗走10万,咋回事? 家住兴宁市的曾女士,今年52岁,11月5日,她在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公安局”的办案民警,因她可能收到一笔涉嫌诈骗的钱财,需要配合调查。 起初曾女士还半信半疑,对方为了打消她的疑虑,于是添加了她的微信进行视频通话,当曾女士看到对方是“警察”装扮后,便信以为真,并在通话中按他的要求操作,最终被转走107004元。 按理说曾女士今才52岁,正值当年,还没有跟这个信息时代脱节,此年龄段的人,无论是生活社会经验,还是人生阅历都非常丰富,但终究还是上当受骗! 不得不说现在的电诈手法推陈出新,普通人真是防不胜防!看来警察蜀黍平时老调重弹的防电诈提醒大家还是要牢记于心! 1、公检法机关办案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网络给当事人发送通缉令、逮捕证、拘留证等法律文书,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转账汇款。 2、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网络等办案、做笔录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 3、个人信息要保护好,尤其要警惕陌生人的“屏幕共享”邀约,严防泄露自己的隐私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密码、验证码。 来源:兴宁公安 #秋日生活打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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